每日互动: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4-26
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1-042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4月2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396.00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4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
并同意以 15.51 元/股授予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29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 7.84 元/股授予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9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合
计授予激励对象共 133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396.00 万股。具体
情况如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2、本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和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50 人,包括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
下:
获授 9.9 获授 5 折 合计获授 获授限制性
占目前总
折限制性 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 股票数量占
人员分类 股本的比
股票数量 票数量 票数量 授予总数的
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97.00 99.00 396.00 80.00% 0.99%
(业务)骨干(150 人)
预留 74.25 24.75 99.00 20.00% 0.25%
合计 371.25 123.75 495.00 100.00% 1.2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分别为 15.51
元/股(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9%)、
7.84 元/股(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50%)。
5、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
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
期内的交易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
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第一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第二个归属期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第三个归属期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归属期限和
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安排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
授出,则各年度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占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
第一个归属期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
第二个归属期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三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期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
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口径以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
标同首次授予考核设置;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授出,
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一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2、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扣非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2、“营业收入”口径以的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制定的《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B、C、D4
个等级。
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A
100%
B
C 50%
D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2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
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1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4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33 名激励
对象 39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
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限制性
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
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可获授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对应两种授予价格,第一种授予
价格为 15.51 元/股,第二种授予价格为 7.84 元/股;
3、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和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33 人,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396.00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9%,具体分
配明细如下:
获授 9.9 获授 5 折 合计获授
占首次授予 占目前总
折限制性 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
人员分类 权益总量的 股本的比
股票数量 票数量 票数量
比例 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297.00 99.00 396.00 100.00% 0.99%
(业务)骨干(133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①独立董事、监事,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
况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因此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调整。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
将上述 17 名离职员工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了
分配。
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50 人调整为 133 人,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总量及预留数量保持不变。公司监事会对调整
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
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
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以授予日收盘价确
定限制性股票的每股股份支付费用,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限
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
日收盘价。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规定及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成本摊销情况和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数量 摊销总费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96.00 607.86 243.14 243.14 101.31 20.26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
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将有所
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
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
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
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
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
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日
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包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股东。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
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
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八、本次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九、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一)截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截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列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
司(含下属公司,下同)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且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
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十、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1 年 4 月 23 日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激励
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
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
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
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23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一、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董事会确定 2021 年 4 月 23 日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激励》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经审核,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3 日,向
13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二、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首次授予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
《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十三、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对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认为: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
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的确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
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且公司不存在不
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十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调整暨首次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