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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每日互动: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每
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每日互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后,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已结项,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 3.2 亿元,
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杭州个园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担保额度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9.07%,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实际
发生担保余额为 9,600 万元。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对其他外部单位的担保,也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
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公司对外担保
符合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三、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对上海嗨普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
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表决、
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上海嗨普
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


                      独立董事:凌春华、金祥荣、潘纲、吕晓红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