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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每日互动:董事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766     证券简称:每日互动       公告编号:2021-062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8月15日以
电话、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
杭州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
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长方毅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 案的 详 情请 参 见公 司 2021年 8月 27日 登载 于 巨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该议 案的 详 情请 参 见公 司 2021年 8月 27日 登载 于 巨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慧之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王慧之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体简历详见附
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7号千岛湖智谷大厦A
座
       电话:0571-81061638
       传真:0571-86473223
       电子邮箱:info@getui.com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上海蓝豹原委派嗨普智能的董事已不再
担任,进而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上海蓝豹对持有的嗨普智能股权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
列报,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是合理的,能更加准确的反映
对嗨普智能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该议 案的 详 情请 参 见公 司 2021年 8月 27日 登载 于 巨潮 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
告》。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2021年8月27日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
附件:王慧之简历

    王慧之,女,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
科学历。2016年9月入职每日互动,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
    王慧之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
表管理》等有关规定。经核查,王慧之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经公司在最高
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王慧之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