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互动:《信息披露制度》修订对比表2023-04-26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修订对比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修订《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改前的《信息披露制度》 修改后的《信息披露制度》 修订类型
第一条 为规范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
第一条 为规范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公司
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公司
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修改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
第 二十四条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 第二十四条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下
2 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进行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进行预 修改
预告: 告:
(一)净利润为负; (一)净利润为负;
(二)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 (二)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
(三)实现扭亏为盈; 以上;
(四)期末净资产为负。 (三)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向国家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 (四)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
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公司在定期 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
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 业收入低于一亿元;
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五)期末净资产为负;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触及前述第(四)种情形的,应当预告全年营业收入、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
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净资产。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向国家有关机关报送未公开的定期财
务数据,预计无法保密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公司在定期
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
3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修改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
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 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 …
第七十三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第七十三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冲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冲突时,公司应及时修改,未及
4 时,公司应及时修改,未及时修改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修改
时修改的,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
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
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每日互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