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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2019-03-1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一九年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
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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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民生证券”或“本保荐机
构”)

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1、保荐代表人姓名

    朱炳辉、白英才

    2、保荐代表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朱炳辉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主要如下: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        保荐代表人           否

    白英才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主要如下:

    2016 年 2 月注册成为保荐代表人,未签署保荐业务项目。

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

    项目协办人:程琦

    其他项目组成员:冯轶通、乔建程

    2、项目协办人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除本项目外,未参与其他保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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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市官渡区工业园区昆明国际印刷包装城 D-2-4-1、
             住所
                                 D-2-4-2 地块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涛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           2010 年 1 月 4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3 日
                                 橡胶减震制品、橡胶隔震支座、金属减隔震制品、桥
                                 梁支座的生产及销售;橡胶减隔震制品、金属减隔震
          经营范围
                                 制品、桥梁减隔震制品的研究、设计及技术咨询;国
                                 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2,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比例不低于 25%,原股东不公开发售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及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民生证券自查后确认,发行人与本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本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
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说明

    根据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实行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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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立项管理办法》及《民生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工作规程》等制度,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
如下:

       第一阶段:项目的立项审查阶段

    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管理
部(以下简称“投行业务管理部”)负责保荐项目的立项审查,对公司各业务部
门经过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拟承接的项目进行立项登记及审核批准。

    投行业务管理部首先对项目正式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书面的立项
审核意见并下发给项目组;项目组对立项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回复后,由投行业
务管理部提请召开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会议,对正式立项申请进行审核。立项
审核委员会通过对保荐项目进行事前评估,对申请立项项目的财务、法律、业
务技术及成长性等方面做出基本的评判,以保证项目的整体质量,从而达到控
制项目风险的目的。

       第二阶段:项目的管理和质量控制阶段

    保荐项目执行过程中,投行业务管理部、质量管理总部适时参与项目的进
展过程,以便对项目进行事中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保证和提高项目质量。

       第三阶段:项目的内核审查阶段

    投资银行事业部实施的项目内核审查制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发行承销业务的内核承销业务审查要求而制定的,是对民生证券所
有保荐项目进行正式申报前的审核,以加强项目的质量管理和保荐风险控制,
提高保荐质量和效率,降低我公司的发行承销风险。

    业务部门在申请内核前,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保荐代表人、业务部门负
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指定的至少 2 名专业人员共同组成项目复核小组,负责
对全套内核申请文件和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复核,并对项目材料制作质量进行评
价。

    业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当将全套内核申请文件提交投行业务管理部审
核,投行业务管理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向质量管理总部申请内核。


                                  3-1-1-4
    对于保荐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内核小组会议召开前由质量管理总部进行现
场核查,并将现场核查报告及时反馈项目组,项目组须对现场核查报告进行书
面回复并修改申报材料,质量管理总部在收到项目组对现场核查报告的回复并
报经内核负责人同意后安排内核会议。

    质量管理总部负责组织内核小组成员召开内核会议,内核小组会议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申请材料中
所有重要方面不存在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障碍,符合发行上市要求,具备向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推荐条件。

    民生证券所有保荐主承销项目的发行申报材料都经由民生证券内核小组会
议审查通过后,再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内核意见说明

    2017 年 11 月 3 日,本保荐机构召开内核小组会议,对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进行了审核。本次应参加内
核小组会议的内核小组成员人数为七人,实际参加人数为七人,达到规定人
数。

    经审议,我公司认为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其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的规定,不存在重大的法律和政策障碍。经表决,内核小组成
员七票同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内核会议 2/3 多数票通过原则,表决通过,同意
保荐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3-1-1-5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
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并上
市的相关规定;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
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
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
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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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有关发行上市的议案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到会 9 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与本次公开发行有
关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募集资金运用方
案>的议案》;

    3、《关于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意见>的议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
案》;

    5、《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报告>的议
案》;

    7、《关于审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
措施的议案》;

    8、《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
施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上市后适用〈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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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关于审议<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的批
准与授权

    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代表共 19 人,占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100%。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募集资金运用方
案>的议案》;

    3、《关于审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分析意见>的议案》;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
案》;

    5、《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报告>的议
案》;

    7、《关于审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
措施的议案》;

    8、《关于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作出相关承诺及相关约束措
施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上市后适用<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的议案》;

    10、《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事宜
的议案》;

    11、《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一期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12、《关于审议<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3-1-1-8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
云南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认
为,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依法定程序,作出批准发行人本次
发行的决议。发行人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合法,作出的关于
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及其它相关事宜的决议合法有效。发行人 2017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发行人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该等授权的授权
范围及程序合法有效。

    (三)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的批
准与授权

    发行人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代表共 19 人,占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100%。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的议案》;

    2、《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
云南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
书(三)》认为,发行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作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经本保荐机构逐项核查,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
条件: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9
三、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

    (一)本次发行申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云南震安减震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取得了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
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30000697991018H 的《营业执照》。云南震安减震技
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1 月 4 日,至今持续经营时间已超过三个会计年度;

    2、公司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873.58 万元、6,539.59 万元、11,443.40 万元,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6,660.58 万元、6,215.18 万
元、11,006.45 万元,最近 2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

    3、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56,026.41 万元,不少于人民币两千万元,且
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6,000.00 万元,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2,000.00
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二)本次发行申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
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三)本次发行申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建筑隔震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建筑隔震橡胶
支座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隔震咨询,隔震设计,隔震橡胶支座安装指
导、更换、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四)本次发行申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最近两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管理团队稳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李涛,未发生变更。

                                  3-1-1-10
    (五)本次发行申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
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六)本次发行申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

    公司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已经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建立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定了独立董事、董事会
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股东投票计票
制度,建立了发行人与股东之间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保障投资者依法
行使收益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求偿权等股东权利。

    (七)本次发行申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会计制度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本次发行申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
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
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九)本次发行申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的;



                               3-1-1-11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十)本次发行申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
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
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
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四、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财务专项核查情况

    根据《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
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 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 号)的有关要求,本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 2014 年至 2018 年财务会计信息开展了全面核查工作,对发行
人报告期可能造成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重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确
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财务核查过程中,保荐机构采用对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和执行
函证程序,获取并查阅主要客户、供应商工商登记资料、发行人银行账户流
水、账簿明细及原始单据等文件,并综合运用抽样、分析性复核、详细测试等
措施对发行人报告期财务会计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收入及盈利真实,不存在人为调节、粉饰业绩
等财务造假的情形。

五、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发行人股
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的核查情况

    发行人的法人股东有北京华创三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三
鑫”)、北京丰实联合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丰实”)、深圳
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创新”)、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昆明中金人和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1-12
(以下简称“中金人和”)、佰利泰(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利
泰”)。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法人股东的工商档案(或注册登记资料)以及合
伙人中法人合伙人的工商登记资料(或注册登记资料)、《公司章程》、《合伙
协议》、《基金管理协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证明》等
文件,并查询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http://www.amac.org.cn/)的公示
信息。

    经核查,除北京丰实、中金人和外,发行人其他法人股东均不属于《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管理办法(试
行)》所指的私募投资基金。根据北京丰实提供的相关文件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网站公示信息,北京丰实已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私募基金备案系统填报了基金信息,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证明》,备案号为
SD3390,北京丰实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北京丰实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已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
记编号为 P1001475。根据中金人和提供的相关文件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网站公示信息,中金人和已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
基金备案系统填报了基金信息,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号为
S38417,中金人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昆明中金人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13417。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法人股东中仅有北京丰实与中金人和属于私
募投资基金,并已按《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

    针对发行人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中所面临的风险,保荐机构已与
发行人讨论并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特别提示
发行人存在如下主要风险:




                                 3-1-1-13
     (一)下游客户受制于宏观经济波动,使公司产品面临市场需求下降的风
险

     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与建筑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未来如果我国建筑行业
受制于宏观经济形势、消费者信心及收入水平、信贷资金的获取难度等因素而
出现持续下滑,将影响到公司的产品市场,出现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区域云南省的房屋新开工面积呈下降趋势,
这直接影响了公司在云南省内建筑行业领域的产品销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在云南省内建筑行业领域的产品销售收入呈下降趋势。未来如果建筑行业景气
度持续下降,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较大影响。

     (二)建筑隔震橡胶支座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家及各省份不断出台对建筑隔震行业的支持政策,以及建筑隔震橡
胶支座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内潜在竞争对手正在努力突破建筑隔震橡胶支
座产品的技术壁垒,现有竞争对手也在规模、技术、市场等方面寻求突破。若
公司不能有效扩大规模、加快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拓展新的
市场,将受到行业内其他竞争者的挑战,从而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的毛利
率下滑和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与“橡胶配方”等核心非
专利技术。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
术人员。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
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这将对公司
的技术研发和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对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公司内
部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一环。未来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
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
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风险。




                                 3-1-1-14
    (四)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隔震橡胶支座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橡胶、铅锭和胶
黏剂,报告期内隔震橡胶支座主要原材料成本合计占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成本的
比例平均为 60%左右。钢板、橡胶和铅锭均属于大宗商品,市场化程度高,价
格受到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各因素的影响,变动较大。如果未来原材
料价格上涨,将会给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建设项目的施工方及少量业主方,受建筑行业景气度
的影响,公司客户中的施工方因不能及时收到工程建设款而拖欠公司货款。如
果建筑行业景气度下降较快,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可能性将加大,进而
影响未来年度的利润水平。

    (六)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公司隔震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分别为 9,014.25
元、8,734.99 元、9,546.29 元。公司凭借标准制定者地位和品牌及项目经验优势
形成了较强的议价能力,但如果国内建筑市场和隔震市场的增长进一步放缓,
或者市场竞争持续加剧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产品价格将可能下跌,从而影
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未来的成长性。

    (七)销售地域较为集中和异地扩张的风险

    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云南省内,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云
南省内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54.93%、56.50%、85.24%。从收入结构来看,目前云
南市场为公司最主要的市场,一旦云南省的经济形势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从已经建成的隔震建筑在全国隔震建筑数量中的占比来看,云南目前是全
国隔震建筑行业发展的龙头省份,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云南省内,公司
在其他地区的扩张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来复制云南地区的业务模式,从而影响到
其进一步做大做强。

    另外,异地扩张要求发行人在战略规划、机构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


                                3-1-1-15
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加强执行力度。如果公司异地分支机
构扩张速度过快,而异地市场开拓不力,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成长
产生不利影响。

    (八)产品单一的风险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建筑隔震产品生产与销
售,建筑隔震产品销售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2.82%、86.22%、
79.65%,公司存在依赖单一产品风险。尽管公司减震产品及桥梁隔震产品已着
手研发并开始试制生产,但市场拓展较慢,尚未取得重大进展,如果建筑隔震
产品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的波动甚至大幅下降,将会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
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九)产业政策风险

    我国隔震技术的发展起步较晚,隔震技术的有效性及综合效益未得到广泛
认可,隔震技术的市场推广仍需要产业政策的扶持和引导。2007 年以来云南省
人民政府率先出台一系列文件和法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减隔震技术
应用,并对减隔震产业发展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近年来住建部及山西、甘
肃、海南、山东、四川、新疆、合肥等省市也相继出台推广减隔震技术应用的
政策,但由于从各省市发布支持政策到市场真正推广采用尚存在较长时间(按云
南经验为 1-2 年),其他地区大部分地方政府或者设计院对减隔震技术的认知度
仍然较低。

    未来几年内,产业政策对市场的推动作用仍将是影响云南省乃至全国建筑
隔震行业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各地区的政策推进进度和力度可能会给建筑隔
震行业的发展以及公司主营业务的增长速度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产品质量及维护与赔偿的后延性风险

    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为建筑隔震橡胶支座产品。建筑隔震橡胶支座产品是建
筑主体结构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建筑主体的安全性。工程试
验经验和国外近 10 多年的地震灾害损失案例表明,隔震技术能有效降低地震对
建筑物水平方向的破坏,采用隔震技术的建筑物,基本可以保证房屋在大地震
中不倒塌。

                                3-1-1-16
    虽然美国、日本等地的隔震建筑在地震中表现出了良好的隔震性能,但我
国隔震建筑目前基本未经历过罕遇地震的考验。若在罕遇地震中因公司产品本
身质量问题导致建筑物损坏,将产生产品的维修和替换费用,以及可能承担建
筑物的维护或赔偿责任。由于影响建筑隔震橡胶支座的因素复杂,潜在产品质
量失控风险始终存在,如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公司将有可能遭受重大经济损
失,并对公司的销售及市场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技术创新风险

    由于公司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技术难度较大,周期较长,开发环节的个别难
题可能导致新产品的推出滞后等原因,新产品推出后的经济效益与预期收益可能
会出现较大差距。如果公司未能及时跟上行业技术更新换代的速度,不能将新
技术有效应用于产品中,将可能削弱公司竞争力。

    (十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
大和经营业绩的提高产生重大影响,存在因市场环境可能发生较大变化、项目
实施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或者投资项目不能产
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1、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98.61%、96.16%、
98.09%。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建成投产
后,新增产能约 60,000 套/年。公司从 2015 年开始实施募投项目,项目建成投产
后,产能预计会有大幅扩张。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市场开
拓滞后或市场环境不利变化,公司将存在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进而
将直接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2、折旧大幅增加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约为 26,964.00 万元,不考虑其
它因素,根据目前公司的会计政策,项目完成后预计每年增加折旧总额约
2,831.22 万元。由于公司原来固定资产占比较低,募集资金项目达产后,固定资
产占比提高,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产品销量、销售价

                                 3-1-1-17
格不能达到预期目标,则在折旧总额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收益将低于
预期收益,甚至导致公司利润下滑。

    3、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
一定的建设周期,短期内难以产生效益,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
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计划推进项目建设,使投资项目尽早顺
利达产并实现盈利,提高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十三)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组织结构和
管理体系日益复杂。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资产规模将会大幅增加,业务规模
迅速扩大,这对公司经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面临能否建立与规
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经营管理团队,以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的风险。未来随着公司客户规模的扩大、销售区域的扩张、产品品种的丰富,
公司经营管理的复杂程度将随之提高,这对公司的采购供应、销售服务、物流
配送、人员管理、资金管理等部门在管理模式、管理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
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优化管理模式和经营模式、提高管理能力,迅速建立起
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新的运作机制并有效运行,将面临管
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的风险,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发展速度和业绩
水平。

    (十四)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属于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
策。报告期内,公司均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若国家调整西部大开发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虽然发行人存在上述对未来发展前景产生影响的主要风险,但考虑到如下
有利因素,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未来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1-1-18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隔震技术的有效性

    在隔震支座的作用下,建筑的上部结构的地震反应一般仅相当于不隔震时
的 20%-50%(数据来源:1、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抗震防灾分会,我国建筑隔震技
术发展状况初步分析;2、周福霖,工程结构减震控制[M],P139;3、刘文光,
隔震结构设计[M],P3),保证建筑物内部设施在强震下的安全性,保持震后建
筑物继续使用的能力,确保建筑物内部财产不遭受损失,保障生命和财产的安
全。

    目前国内外已建成的隔震建筑,很多都通过了大地震的考验,表现出了隔
震技术的有效性。

    2011 年 3 月 11 日,日本东北部海域发生里氏 9.0 级地震,近 1.6 万人遇难。
其中,超过 90%是因为大地震引发的海啸而淹死,只有不到 5%是因为地震导致
的房屋损害、塌压所致(数据来源:平成 23 年版防灾白书)。仙台、福岛等震
区的数百栋隔震建筑(包括超过 100 米的高层隔震建筑)经历地震后完好无损,
室内设备和物品几乎没有发生任何移位。2013 年 4 月 20 日,四川省芦山县发生
7.0 级地震,采用隔震技术的芦山县人民医院新建门诊综合楼在震后主体结构完
好无损,内部设备正常使用,在抗震救灾工作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2、隔震技术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

    据统计,公共类建筑物设防烈度每提高 1 度,将增加造价 20%左右,使用
隔震技术可以节约这部分成本,而隔震装置的购置和安装费用只占总成本的 5%
左右。采用隔震技术的经济效益体现在:

    (1)混凝土和钢筋用量减少。建筑物受到地震的损害作用将会减少,抗震
等级也可能降低,这样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构件的配筋等也将减少,即混凝
土和钢筋用量均随之减少;

    (2)建筑物使用面积增加。采用隔震技术后,建筑物内部梁柱截面减小,
房屋使用面积增加。另外,采用隔震技术,还能增加建筑物的层数或者高度,
从而大大摊低了开发商的土地成本。



                                  3-1-1-19
    从长期来看,采用隔震技术,在地震发生时,使得建筑物及其内部的设备
和物品只受到轻微损坏或者不损坏(不维修或简单维修即可使用),从而有效降
低了震后建筑加固维修或重建的费用以及内部设备物品维修或更换的费用等直
接经济损失,也降低了因为地震对建筑物和内部设备物品的损害导致企业和工
厂无法正常工作和生产所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

    3、市场需求巨大

    我国属于地震多发国家,41%左右的国土面积处于地震基本烈度 7 度及 7 度
以上地区,同时,这些地震多发地区往往又是人口密集地区,地震对这些地区
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害更加严重。建筑隔减震产品有利于提高城市建筑和基础
设施抗灾能力,提高农村住房设防措施和抗灾能力,能有效减少地震对生命和
财产造成的损害。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对于隔震技术的应用不足,远落后于日
本等发达国家。因此,我国对于隔震技术应用的必要性和现实需求体现了隔震
行业的巨大发展潜力。

    4、相关法律法规强制规定、产业政策支持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利于隔震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产
业政策,为隔震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和政策基础。近年来,云
南、山西、甘肃、山东、新疆、四川、海南、合肥等省市陆续对部分地区(主要
是抗震设防烈度 8 度及以上地区)的学校、医院等建筑物强制或优先使用隔震技
术。其中,云南、山西、甘肃对学校和医院为强制使用;山东对学校和三级医
院为强制使用;新疆自 2016 年起,具备条件的房屋、市政工程等建筑物强制使
用;四川、海南对学校和医院为优先使用;合肥市对于重大医疗用建筑强制使
用,学校优先使用。另外,隔震行业被《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本)》纳入鼓励类第二十一类“建筑”
第 1 款“建筑隔震减震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与推广”,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

    5、原材料资源供应充足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橡胶、铅锭、胶黏剂,其中,报告期内钢
材和橡胶成本合计占直接材料成本比重平均在 80%以上。我国是钢材和橡胶的
生产大国,而公司所在地云南省又是橡胶生产大省,因此,公司产品原材料资


                                3-1-1-20
源供应充足,能够保证逐年增长的生产规模和市场需求。

    (二)发行人的核心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的生产主要包括钢板的切割、清洗干燥、涂刷胶黏剂,
橡胶的塑炼、配料、混炼,以及最后的硫化装配等工艺流程。生产工艺环节中
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错综复杂,再加上目前行业对建筑隔震产品的质量要求
越来越高,这使得橡胶的配方设计、钢板表面的处理、胶黏剂的喷涂工艺、硫
化工艺等任何一个细小环节的问题都将导致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公司成立了院士工作站——周福霖工作站,目前拥有国内橡胶、高分子材
料、化学、机械加工、工程结构方面的技术人员、研发人员 94 人,并且能够与
国内众多设计院进行长期合作,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较高的产品制造工艺水
平。经过长期的试验和经验积累,公司在橡胶配方、钢板表面处理、胶黏剂的
粘接工艺、硫化工艺等方面都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参数和经验,能够保证橡胶的
抗变形、抗老化、耐候性,以及橡胶和钢板的紧密粘接等要求,从而有能力生
产出高质量、高性能的隔震橡胶支座。

    (2)标准的制定者

    公司产品标准的多项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公司凭借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了多
项地方及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主编了云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
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规范》(DBJ53/T-47-2012)和《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
座施工及验收规范》(DBJ53/T-48-2012);公司参与修订建筑工业行业标准《建
筑隔震橡胶支座》(JG/T 118-2018);公司还参编建筑行业标准《建筑隔震摩擦
技术规程》。

    (3)产品标准优势

    公司产品目前采用云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
检验规范》(DBJ53/T-47-2012),其与国家标准具体对比如下:




                                 3-1-1-21
                                                            地标《建筑工程叠层橡胶
             国标《橡胶支座 第 3 部
                                    国标《建筑抗震设计规    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
   项目      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范》(GB 50011-2010)           验规范》
               (GB 20688.3-2006)
                                                              (DBJ53/T-47-2012)
            分为 A-F 六类,其中 A 类
极限剪应变 为大于等于 350%,F 类为 可取值为 300%              统一规定为 400%
              小于 150%
              分为 S-A 类和 S-B 类,其
            中,S-A 类的单个试件测                            均应达到 S-A 类,即单
                                       将两种分类的“调整
            试值偏差允许值为±15%,                           个试件测试值偏差允许
剪切性能允                             系数”(安全系数)加
            一批试件平均测试值偏                              值为±15%,一批试件平
许偏差                                 以区分,即 S-A 类为
            差允许值为±10%,S-B 类                           均测试值偏差允许值为
                                       1/0.85,S-B 类为 1/0.8
            相应的测试值偏差允许                              ±10%
            值分别为±25%和±20%
              包括型式检验和出场检
                                                              包括型式检验、出厂检
              验。对于出厂检验,一般
                                                              验、第三方检验和进场验
              建筑,抽样检验不少于总
                                                              收。隔震支座产品在使用
检验          数的 20%;重要建筑,抽 -
                                                              前应由具有专门资质的
              样检验不少于总数的
                                                              检测机构进行 100%第三
              50%;特别重要建筑,
                                                              方检验
            100%检验
注:极限剪应变反映了隔震橡胶支座在地震时最大安全位移距离,是衡量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性能的最重要指标,剪切性能允许偏差是衡量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性能的稳定性指标。另外,
制造商提供建筑工程应用的隔震支座新产品(包括新种类、新规格、新型号)进行认证鉴定
时,或已有支座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方法等有较大改变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并提供型
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应由具有专门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总体来看,公司采用的产品标准高于国家标准,不仅保证了隔震产品的高
质量(公司目前产品的生产合格率超过 90%),而且也进一步提高了隔震建筑物
在大地震中的安全储备。随着隔震技术的进一步推广和应用,隔震产品的国家
标准预期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具有较大的先发优势。

    (4)整体解决方案

    由于隔震产品的特殊性和非标准化,设计单位往往缺乏专业人才(目前国内
多数设计院并无隔震设计专业人员),施工单位也往往缺乏专业的施工经验,生
产商如果没有一定的隔震技术背景,只局限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很难满足客
户需求的。因此,具有竞争力的隔震产品生产厂商应该是隔震产品研发、生
产、销售,以及提供隔震咨询、设计、安装指导、更换、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
的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公司通过资源整合,突破了单纯产品生产企业的局限性,能够为工程项目
提供隔震技术咨询,隔震结构分析设计,隔震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检验、


                                     3-1-1-22
销售、监测以及指导安装与更换等全产业链和全方位整体隔震解决方案。作为
云南省减隔震研发示范基地、云南省工程结构减隔震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以及院
士工作站——“周福霖院士工作站”,公司拥有先进的研发实验室和优秀的技
术团队,在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同时,还能不断优化隔震设计方案,有
利于控制建筑工程造价、保证隔震建筑的经济性,为隔震支座的销售提供保
障。

    (5)地理位置优势

    由于建筑隔震产品的特殊性,产品的技术研发资源、原材料来源、需求客
户、应用范围等都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和地理位置相关性。

    公司所在地云南省全部国土面积都处于 6 度及以上的地震烈度设防区,其
中 7 度和 8 度设防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 78.6%,加上 9 度区,占总面积的 84%,
设防区面积之大,烈度之高,居全国首位,是我国地震发生最多的省份之一。
这使得云南省有较多的隔震技术方面的研发和设计资源,公司通过与众多设计
院、规划院等合作,为隔震产品的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云南
省对于建筑抗震设计的高要求、政府对隔震行业在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也为
公司在行业内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另外,云南省
又是天然橡胶的产出大省,公司能够获得充分的廉价原材料,有利于降低生产
成本,提高竞争力。

    作为隔震产品生产企业,公司利用云南市场做大做强,进而将产品推广至
全国是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

    (6)品牌及项目经验优势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学校、医院、商住地产、重大市政工程等对抗震设防
要求高的建筑。成功的项目不仅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和施工经验,也提高
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获得了国家和地方权威机构的认可,为进一步取得销售
订单提供保障。

    (7)云南经验向全国推广优势

    随着隔震技术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和应用,各地方省市陆续支持相关建筑
强制或优先使用隔震技术,建筑隔震橡胶支座市场需求将越来越大。因此,公

                                  3-1-1-23
司凭借在产品技术、产品标准、整体解决方案、品牌及项目经验等方面的竞争
优势,为省外市场开拓取得了先发优势。公司现已在重要省外市场设立办事
处,逐步将云南省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全国各地。

    (三)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凭借以上优势,在同行业内有较强的竞
争能力。发行人目前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经营业绩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后,将会使发行人的产能较大增
加,主营业务收入进一步增长,发行人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和整体利润水平进一
步提高。

八、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
展,在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主要业务的开展,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
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认真审核了全套申请材料,并对发行
人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可行性、
有利条件、风险因素及对其发行人未来发展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的基
础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首发管理办法》的
规定,同意保荐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

    附件一: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附件二: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成长性之专项意见




                               3-1-1-24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程   琦


    保荐代表人:
                                 朱炳辉                   白英才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杨卫东


    保荐机构内核负责人:
                                 袁志和


    保荐业务负责人:
                                 杨卫东


    保荐机构总经理:
                                 周小全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1-25
附件一:



                        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我公司作
为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
荐人,授权白英才、朱炳辉同志担任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该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的尽职保荐及持续督导等工作。

    特此授权。




    保荐代表人:

                    朱炳辉                    白英才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1-26
附件二: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成长性之专项意见




                   二〇一九年一月




                        3-1-1-27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
或“保荐人”)作为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人,对发行人的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专项
意见如下: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建筑隔震整体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建筑隔震橡胶
支座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隔震咨询,隔震设计,隔震橡胶支座安装指
导、更换、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以建筑隔震咨询及隔
震设计为引导,建筑隔震产品为核心,隔震产品安装指导、更换、维护为外延
服务的全周期产品服务体系。


                                 隔震咨询、隔             隔震橡胶支座    安装指导、更
                震安科技
                                     震设计                 生产、销售      换、维护


    公司建筑隔震产品现已广泛应用于学校、医院、商住地产、其他公共建
筑、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建筑物。

二、发行人在报告期内的成长情况

    (一)经营业绩增长情况

    2016 年至 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      45,908.31         70.56%     26,916.71       -9.64%   29,788.79                -
 净利润            11,443.40         74.99%      6,539.59       -4.86%    6,873.58                -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隔震支座产品的销售收入,2016 年因受到北京
新机场航站楼隔震项目的影响,当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增
加,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的增长率分别为 50.17%和 27.09%。2017 年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略有下降,分别下降 9.64%和 4.86%。2018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


                                              3-1-1-28
入和净利润的增长率分别为 70.56%、74.99%,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
年,公司实现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 年 8 月 12 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2016 年 12 月 29
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云南省隔震减震建筑工程促进规定实施细
则》,上述政策扩大了减隔震推广应用区域和领域,应用区域增加抗震设防烈度
7 度地区(原抗震设防烈度 8 度以上县区为 59 个,扩大到抗震设防烈度 7 度以
上县区 116 个,新增 57 个抗震设防烈度 7 度的县区)相应建筑、应用领域由原
来的中小学扩展至所有学校(如大学、大专、重点设防建筑等)。2017 年、2018
年上述政策执行效果逐步显现,公司承接项目数量增加、签订合同个数及合同
金额大幅增长;②随着市场整体向好,公司根据自身生产能力,优先拓展云南
省内市场,由于云南省内采用的减隔震产品标准高于国家标准,公司技术能力
较强、产品质量较高的优势进一步体现,在云南省内维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2018 年公司承接的昆明市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对门山-起嘎安置点建设(EPC)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实现收入较大,此外公司大量承接了云南省内其他学校、
医院类项目并实现收入。

    (二)资产规模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快速增长: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资产总额      75,055.67   33.61%      56,174.52     21.61%   46,191.97        -
   所有者权益    56,026.41   25.67%      44,583.01     17.19%   38,043.42        -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均快速增长,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比 2016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28,863.70 万元,增长比例 62.49%,
所有者权益比 2016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7,982.99 万元,增长比例 47.27%。

三、发行人成长的原因分析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前景广阔

    地震是人类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地震引起的震动对建筑物的破坏是毁灭


                                      3-1-1-29
性的,给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历次震害调查表明,地震灾害造
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主要源于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破坏、倒塌以及由此引
发的次生灾害。因此,世界各国的建筑工程师一直没有停止过对建筑防震抗震
的研究,其中,建筑隔震技术成为建造高性能防震建筑物的重要课题之一。

    建筑隔震技术就是在建筑物的基础或下部结构和上部结构之间设置隔震装
置(由隔震器、阻尼装置等组成),形成隔震层,隔离地震能量向上部结构传
递,减少输入到上部结构的地震能量,同时延长上部结构的自振周期,降低上
部结构的地震反应,达到预期的抗震防震要求,使建筑物的安全得到更可靠的
保证。采用隔震技术,不仅可以保证建筑结构的整体完整、防止非结构构件的
破坏,还能避免建筑物内部结构、设施的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次生灾害。工程
试验经验和近 10 多年的地震灾害损失案例来看,隔震技术能有效降低结构的水
平地震作用,采用隔震技术的建筑物,基本可以保证房屋在大地震中不倒塌。
采用隔震技术可以减少房屋建筑物上部结构的地震作用 50%-80%(数据来源:
1、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抗震防灾分会,我国建筑隔震技术发展状况初步分析;
2、周福霖,工程结构减震控制[M],P139;3、刘文光,隔震结构设计[M],
P3),而且“地震越大,隔震效果越好”(援引周福霖院士在 2011 年接受
CCTV-10“走进科学”栏目采访的原话)。

    我国地处欧亚板块的东南部,受环太平洋地震带和欧亚地震带的影响,是
个地震多发国家。据统计,我国大陆 7 级以上的地震占全球大陆 7 级以上地震的
1/3,因地震死亡人数占全球的 1/2;我国有 41%的国土、一半以上的城市位于
地震基本烈度 7 度及 7 度以上地区,6 度及 6 度以上地区占国土面积的 79%。我
国几个地震活动较为强烈的地区是:青藏高原和云南、四川西部,华北太行山
和京津唐地区,新疆及甘肃、宁夏,福建和广东沿海,台湾地区等。据统计,
我国 30 个省份发生过 6 级以上地震,19 个省份发生过 7 级以上地震,12 个省份
发生过 8 级地震。(数据来源:中国地震信息网)。

    尤其是我国西部地区,大部分地区处于多个地震带,长期饱受地震灾害的
困扰。云南省全部国土面积都处于 6 度及以上的地震烈度设防区,其中 7 度和 8
度设防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 78.6%,加上 9 度区,占总面积的 84%,设防区面积
之大,烈度之高,居全国首位(数据来源:云南省地震局)。

                                 3-1-1-30
    另外,同等强度地震下,发展中国家由于抗震技术落后,其受到地震的损
害比发达国家更严重。在大地震中,发达国家的伤亡人数仅为发展中国家十分
之一左右,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发达国家的房屋建筑物大量采用隔震技术,
从而提高了房屋建筑物的抗震性能。

  国家        中国        伊朗        巴基斯坦       美国        日本       日本
                                                  1989 年美国   1995 年    2011 年
           2008 年汶   2003 年伊朗   2005 年巴
  地震                                            加州洛马普    日本阪     东日本
            川地震      巴姆地震     基斯坦地震
                                                  里埃塔地震    神地震     大地震
  震级       8.0 级      8.6 级        7.8 级       7.1 级       7.3 级     9.0 级
死亡人数    6.9 万人    3.1 万人      3.9 万人       63 人      6,500 人   1.6 万人
                          国内外重大地震死亡人数对比

    因此,在我国研发和应用建筑隔震技术更加具有重要的意义和现实需求。

    目前,建筑隔震技术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都有应用,包括云南、新
疆、四川、陕西、甘肃、河北、江苏、山西、北京、山东、宁夏、天津、海
南、福建、内蒙、青海等省市,已建成隔震建筑 4,000 多栋。

    鉴于建筑减震技术与隔震技术有一定的替代关系,以下分析减隔震在全国
范围的应用情况。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在 2015 年 2 月 25 日颁布的
《关于印发 2014 年城乡建设抗震防灾有关统计数据的函》(建质抗函[2015]12
号)、在 2016 年 2 月 26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 2015 年城乡建设抗震防灾有关统
计数据的函》(建质抗函[2016]7 号)、在 2017 年 3 月 7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
2016 年城乡建设抗震防灾有关统计数据的函》(建质抗函[2017]8 号)以及在 2018
年 5 月 4 日颁布的《关于印发 2017 年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的函》
(建质抗函[2018]23 号)的统计情况,截至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全国累计已建成隔震房屋建筑工程分别为 2,662 栋、3,181 栋、3,659 栋和 4,295
栋,全国累计已建成减震房屋建筑工程分别为 174 栋、270 栋、432 栋和 824 栋,
全国累计已建成减、隔震房屋建筑工程分别为 2,836 栋、3,451 栋、4,091 栋和 5,119
栋。其中,云南省由于减隔震技术发展起步较早,技术普及程度高,形成了研究、
设计、产品制造相关成套技术,同时政府支持力度较大,使减隔震技术得到了较
好的推广和应用。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云南省隔震房屋建筑


                                     3-1-1-31
   数量分别占到全国 81.55%、74.90%、67.85%和 71.59%,云南省减震房屋建筑数
   量分别占到全国 36.74%、29.57%、35.55%和 56.71%,均为全国最高比例。云南
   省已成为国内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的代表地区,对全国其他省份推广应用减隔震
   技术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全国房屋建筑减隔震行业的容量及增
   长趋势情况如下:

                                                                                                   单位:栋
            累计已建成      增长率       占比  累计已建成隔           增长率        占比                  增长率
  项目                                                                                           合计
            减震建筑        (%)        (%)   震建筑               (%)         (%)                 (%)
2014 年末            174             -    6.14               2,662             -        93.86     2,836           -
2015 年末            270         55.17    7.82               3,181         19.50        92.18     3,451    21.69
2016 年末            432         60.00   10.56               3,659         15.03        89.44     4,091    18.55
2017 年末            824         90.74   19.19               4,295         17.38        83.90     5,119    25.13

          目前,全国房屋减、隔震行业以隔震建筑为主,截至 2014 年末、2015 年
   末、2016 年末和 2017 年末,全国累计建成房屋隔震建筑占比分别为 93.86%、
   92.18%、89.44%和 83.90%。最近三年,全国房屋建筑减、隔震行业的容量有增
   长趋势,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全国累计已建成的减、隔震建筑分别增加
   了 21.69%、18.55%和 25.13%。其中,2015 年,减震建筑增加了 55.17%,隔震
   建筑增加了 19.50%;2016 年,减震建筑增加了 60.00%,隔震建筑增加了
   15.03%;2017 年,减震建筑增加了 90.74%,隔震建筑增加了 17.38%。

          截至 2017 年底,全国减、隔震房屋建筑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栋
            累计已   累计已        2017 年新     2017 年新                                减震建     隔震建
                                                                 减震建     隔震建
  地区      建成减   建成隔        开工减震      开工隔震                                 筑占比     筑占比
                                                                 筑小计     筑小计
            震建筑   震建筑          建筑          建筑                                   (%)      (%)
  北京          0           0               0               43        0            43           0.00       0.75
  天津          4           1               7                1       11             2           0.77       0.03
  上海          0           0               0                0        0             0           0.00       0.00
  重庆          0           0               0                0        0             0           0.00       0.00
  河北          9          10               1                6       10            16           0.70       0.28
  山西         84          162             27               31       111       193              7.76       3.37
 内蒙古         0           1               1                1        1             2           0.07       0.03


                                                 3-1-1-32
          累计已   累计已    2017 年新   2017 年新                         减震建    隔震建
                                                         减震建   隔震建
 地区     建成减   建成隔    开工减震    开工隔震                          筑占比    筑占比
                                                         筑小计   筑小计
          震建筑   震建筑      建筑        建筑                            (%)     (%)
黑龙江         0        0            0               0        0       0       0.00      0.00
 吉林          0        0            0               0        0       0       0.00      0.00
 辽宁          0        0            0               0        0       0       0.00      0.00
 山东          8       79            5              82       13      161      0.91      2.81
 江苏         75       25            0               0       75      25       5.24      0.44
 安徽          0        0            0               0        0       0       0.00      0.00
 浙江          1        1            1               1        2       2       0.14      0.03
 福建          0        0            0               0        0       0       0.00      0.00
 江西          0        0            0               0        0       0       0.00      0.00
 河南         30       12            0               0       30      12       2.10      0.21
 湖北          0        0            0               0        0       0       0.00      0.00
 湖南          0        1            0               0        0       1       0.00      0.02
 广东         15       16            3               0       18      16       1.26      0.28
 广西          1        0            0               0        1       0       0.07      0.00
 海南         38       75           24              22       62      97       4.34      1.69
 云南        374     3,175         437          928         811    4,103     56.71     71.59
 贵州          0        0            0               0        0       0       0.00      0.00
 四川         30      133            7              39       37      172      2.59      3.00
 西藏          0        1            0               0        0       1       0.00      0.02
 陕西          5       30            1               6        6      36       0.42      0.63
 甘肃         38      199           22              99       60      298      4.20      5.20
 宁夏          0        0            0               0        0       0       0.00      0.00
 青海          1        1            0               0        1       1       0.07      0.02
 新疆        111      375           70          177         181      552     12.66      9.63
 兵团          0        0            0               0        0       0       0.00      0.00
 合计        824     4,295         606        1,436       1,430    5,731    100.00    100.00
 数据来源: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在 2018 年 5 月 4 日颁布的《2017 年
 全国新开工/建成减隔震房屋建筑工程情况统计表》和《全国累计建成减隔震房屋建筑工程
 情况统计表》。
         近几年,随着政府对于隔震行业的法规规范和政策扶持,国家对抗震防灾
 工作的重视和隔震技术宣传普及度的提高,未来隔震技术推广和应用总体呈上
 升趋势,整个行业处于平稳成长期,未来市场前景广阔,属于典型的朝阳产


                                         3-1-1-33
业。

(二)发行人在所处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地位

    公司一直致力于减隔震技术的研发,充分利用企业技术、生产和市场经
验,为隔震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产品标准的提高发挥积极作用。

    (1)市场领先地位

    公司在房屋建筑隔震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
位。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在 2018 年 5 月 4 日颁布的
《关于印发 2017 年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的函》(建质抗函
[2018]23 号)的统计情况的统计,2017 年全国新开工房屋隔震建筑工程 1436
栋,2017 年公司已发货的在建隔震建筑为 563 栋,在全国房屋建筑隔震市场的
占有率为 39.21%左右。2017 年由于全国各省市尤其是云南省内减隔震建筑通过
抗震专项审查的栋数(住建部作为新开工项目栋数统计)爆发式增长,而大部分
通过专项审查的项目尚未确定减隔震产品供应商,公司以发货栋数口径统计公
司市场占有率占比,在数据口径上存在差异。因此无法准确计算出公司在全国
房屋建筑隔震市场的占有率,但也能基本客观反映公司在隔震行业的竞争地
位。如果考虑全国房屋建筑减震市场,2017 年,全国新开工减震建筑工程为
606 栋,则公司 2017 年在全国房屋建筑减、隔震市场的占有率为 30.12%左右。

    总体来讲,公司在全国房屋建筑减、隔震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在
行业内处于领先的竞争地位。

    (2)行业标准的制定者

    公司产品标准的多项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公司凭借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了多
项地方及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主编了云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
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规范》(DBJ53/T-47-2012)和《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
座施工及验收规范》(DBJ53/T-48-2012),多项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提高了云
南省隔震产品质量要求;公司目前正参与修订建筑工业行业标准《建筑隔震橡胶
支座》(JG118-2000),并参与编制建筑行业标准《建筑隔震摩擦技术规程》。


                                3-1-1-34
这些标准的制定为隔震行业的规范化发展和隔震产品质量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
用。

    公司凭借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技术服务、市场、品牌等方面的竞争优
势,在国家和地方政府大力扶持建筑隔震产业发展的政策背景下,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最近三年均实现了平稳增长。在可预见的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
入,扩大产能,增加销售规模,进一步巩固并稳步扩大市场占有率和行业领先
地位。

    (3)公司主要资质、荣誉、承担的重大课题

    2012 年 3 月,公司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命名为“云南省减隔震技术研
发示范基地”;

    2012 年 7 月,公司成立周福霖院士工作站,并被云南省科技厅批准为第一
批院士专家工作站;

    2012 年 9 月,公司被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
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5 年 7 月通过复审,再次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013 年 9 月,公司被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命名为云南省工程结构减隔
震应用工程研究中心;

    2013 年 10 月,公司被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等认定为第十六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2014 年 2 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承担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专题项目《减隔震工程质量检测研究》,为完善减隔震产品检测、提高减隔震
产品质量、规范并统一行业标准提供技术研究支持;

    2017 年,公司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装配式建筑隔震减震技术研究”
(FZYJ(2017)KZ-1)课题;

    2017 年,公司参与国家科技部“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化建筑隔震
及消能减震关键技术”课题。

    2017 年 11 月,公司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认定为装配

                                 3-1-1-35
式建筑产业基地。

    2、公司技术水平及特点

    (1)产品生产工艺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橡胶和钢板。用于隔震支座的橡胶必
须具有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能、抗老化性能以及耐候性等一系列特性,因此需要
研发特定的橡胶配方,并经过塑炼、混炼、硫化等系列工艺才能达到良好的性
能要求;另一方面,由于橡胶和钢材是两种不同的材料,橡胶与钢板的粘接强
度至关重要,需对钢板表面进行精细的工艺处理,才能达到预期的粘接效果。

    公司研发技术团队,在橡胶配方、胶黏剂粘接、金属表面处理、硫化工艺
等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公司经过长期研发、试验和项目经验积累,已形成多
项自主核心技术,在建筑隔震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产品性能

    衡量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性能的最重要指标为隔震支座的极限剪应变,该指
标反映了隔震橡胶支座在地震时最大安全位移距离,而衡量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性能的稳定性指标为剪切性能允许偏差。根据国家标准《橡胶支座 第 3 部分: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GB 20688.3-2006),按照极限剪应变进行分类,隔震支
座可以分为 A-F 六类,其中 A 类极限剪应变为大于等于 350%,F 类极限剪应变
为小于 150%;按照剪切性能允许偏差进行分类,隔震支座可以分为 S-A 类和
S-B 类,其中,S-A 类的单个试件测试值偏差允许值为±15%,一批试件平均的
测试值偏差允许值为±10%,S-B 类的单个试件和一批试件平均的测试值偏差允
许值分别为±25%和±20%。

    公司目前采用云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
规范》(DBJ53/T-47-2012),隔震产品的水平极限剪切变形能力均达到 400%,
达到日本水平(日本规定不小于 400%),剪切性能允许偏差均为 S-A 类,高于
国家标准。

    3、公司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3-1-1-36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的生产主要包括钢板的切割、清洗干燥、涂刷胶黏剂,
橡胶的塑炼、配料、混炼,以及最后的硫化装配等工艺流程。生产工艺环节中
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因素错综复杂,再加上目前行业对建筑隔震产品的质量要求
越来越高,这使得橡胶的配方设计、钢板表面的处理、胶黏剂的喷涂工艺、硫
化工艺等任何一个细小环节的问题都将导致产品质量的不合格。

       公司成立之初,确定了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的发展策略,自成立至今,累计投
入研发费用(费用化支出)7,650.43 万元,技术人员从原来的 6 人增加至 94 人。
2013 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 1,616.12 万元,通过对生产工艺、橡胶配方的不断优
化,使 400MM 至 1000MM 的隔震橡胶支座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超过国标《橡胶
支座:建筑隔震橡胶支座》(GB 20688.3-2006)水平极限剪切变形能力 350%的
要求,达到 400%。水平力学性能偏差超过国标 25%的要求,达到 15%;2015 年
公司投入研发费用投入 736.93 万元,完成了 1100mm、1200mm、1300mm、1500mm
用于高层和大跨建筑使用的大直径隔震橡胶支座的研发,完成了 ESB600、
ESB1000、ESB1500 弹性滑板支座的研发,并全部通过型式检验;在高性能橡胶
配方、橡胶硫化工艺和隔震橡胶支座防老化性能等关键技术,进行试验的配方达
5000 多个;2016 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投入 1,274.41 万元,隔震橡胶支座作通过
国家防火性能测试,1300mm、1500mm 大型支座、ESB600、ESB1000、ESB1500
弹性滑板支座完成中试、实现产业化,应用于北京新机场航站楼等隔震、减震项
目。

    公司成立了院士工作站——周福霖工作站,目前拥有国内橡胶、高分子材
料、化学、机械加工、工程结构方面的技术人员、研发人员 94 人,并且能够与
国内众多设计院进行长期合作,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较高的产品制造工艺水
平。经过长期的试验和经验积累,公司在橡胶配方、钢板表面处理、胶黏剂的
粘接工艺、硫化工艺等方面都积累了大量的技术参数和经验,能够保证橡胶的
抗变形、抗老化、耐候性,以及橡胶和钢板的紧密粘接等要求,从而有能力生
产出高质量、高性能的隔震橡胶支座。

    (2)标准的制定者

    公司产品标准的多项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公司凭借行业领先地位推动了多
项地方及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主编了云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

                                  3-1-1-37
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规范》(DBJ53/T-47-2012)和《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
座施工及验收规范》(DBJ53/T-48-2012);公司参与修订建筑工业行业标准《建
筑隔震橡胶支座》(JG/T 118-2018);公司还参编建筑行业标准《建筑隔震摩擦
技术规程》。

    (3)产品标准优势

    公司产品目前采用云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叠层橡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
检验规范》(DBJ53/T-47-2012),其与国家标准具体对比如下:

                                                            地标《建筑工程叠层橡胶
             国标《橡胶支座 第 3 部
                                    国标《建筑抗震设计规    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
   项目      分: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范》(GB 50011-2010)           验规范》
               (GB 20688.3-2006)
                                                              (DBJ53/T-47-2012)
            分为 A-F 六类,其中 A 类
极限剪应变    为大于等于 350%,F 类为 可取值为 300%           统一规定为 400%
              小于 150%
              分为 S-A 类和 S-B 类,其
            中,S-A 类的单个试件测                            均应达到 S-A 类,即单
                                       将两种分类的“调整
            试值偏差允许值为±15%,                           个试件测试值偏差允许
剪切性能允                             系数”(安全系数)加
            一批试件平均测试值偏                              值为±15%,一批试件平
许偏差                                 以区分,即 S-A 类为
            差允许值为±10%,S-B 类                           均测试值偏差允许值为
                                       1/0.85,S-B 类为 1/0.8
            相应的测试值偏差允许                              ±10%
            值分别为±25%和±20%
              包括型式检验和出场检
                                                              包括型式检验、出厂检
              验。对于出厂检验,一般
                                                              验、第三方检验和进场验
              建筑,抽样检验不少于总
                                                              收。隔震支座产品在使用
检验          数的 20%;重要建筑,抽 -
                                                              前应由具有专门资质的
              样检验不少于总数的
                                                              检测机构进行 100%第三
              50%;特别重要建筑,
                                                              方检验
            100%检验
注:极限剪应变反映了隔震橡胶支座在地震时最大安全位移距离,是衡量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性能的最重要指标,剪切性能允许偏差是衡量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性能的稳定性指标。另外,
制造商提供建筑工程应用的隔震支座新产品(包括新种类、新规格、新型号)进行认证鉴定
时,或已有支座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方法等有较大改变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并提供型
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应由具有专门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总体来看,公司采用的产品标准高于国家标准,不仅保证了隔震产品的高
质量(公司目前产品的生产合格率超过 90%),而且也进一步提高了隔震建筑物
在大地震中的安全储备。随着隔震技术的进一步推广和应用,隔震产品的国家
标准预期会进一步提高,公司具有较大的先发优势。

    (4)整体解决方案

    由于隔震产品的特殊性和非标准化,设计单位往往缺乏专业人才(目前国内

                                     3-1-1-38
多数设计院并无隔震设计专业人员),施工单位也往往缺乏专业的施工经验,生
产商如果没有一定的隔震技术背景,只局限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很难满足客
户需求的。因此,具有竞争力的隔震产品生产厂商应该是隔震产品研发、生
产、销售,以及提供隔震咨询、设计、安装指导、更换、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
的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公司通过资源整合,突破了单纯产品生产企业的局限性,能够为工程项目
提供隔震技术咨询,隔震结构分析设计,隔震产品研发、设计、生产、检验、
销售、监测以及指导安装与更换等全产业链和全方位整体隔震解决方案。作为
云南省减隔震研发示范基地、云南省工程结构减隔震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以及院
士工作站——“周福霖院士工作站”,公司拥有先进的研发实验室和优秀的技
术团队,在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同时,还能不断优化隔震设计方案,有
利于控制建筑工程造价、保证隔震建筑的经济性,为隔震支座的销售提供保
障。

    (5)地理位置优势

    由于建筑隔震产品的特殊性,产品的技术研发资源、原材料来源、需求客
户、应用范围等都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和地理位置相关性。

    公司所在地云南省全部国土面积都处于 6 度及以上的地震烈度设防区,其
中 7 度和 8 度设防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 78.6%,加上 9 度区,占总面积的 84%,
设防区面积之大,烈度之高,居全国首位,是我国地震发生最多的省份之一。
这使得云南省有较多的隔震技术方面的研发和设计资源,公司通过与众多设计
院、规划院等合作,为隔震产品的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云南
省对于建筑抗震设计的高要求、政府对隔震行业在政策方面的大力支持,也为
公司在行业内保持较强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另外,云南省
又是天然橡胶的产出大省,公司能够获得充分的廉价原材料,有利于降低生产
成本,提高竞争力。

    作为隔震产品生产企业,公司利用云南市场做大做强,进而将产品推广至
全国是公司发展的必然趋势。

    (6)品牌及项目经验优势


                                 3-1-1-39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学校、医院、商住地产、重大市政工程等对抗震设防
要求高的建筑。成功的项目不仅为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和施工经验,也提高
了公司的品牌知名度,获得了国家和地方权威机构的认可,为进一步取得销售
订单提供保障。公司重要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点
 1      北京新机场航站楼隔震项目              世界最大单体隔震建筑(在建)
                                              国内首次采用国产隔震产品 LNG 储罐项
 2      天津中石化 LNG 储罐项目
                                              目
 3      北京海淀区玉渊潭地铁上盖住宅项目      大型地铁上盖房地产项目
 4      北京中航技研发展示中心项目            复杂大跨度钢结构体系项目
 5      北京通州中西结合医院项目              北京地区大型隔震医院项目
 6      云南临沧市人民医院青华医院项目        已使用的 10 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医院项目
 7      云南曲靖市妇幼保健院                  低烈度区(7 度区)大型隔震医院项目
 8      云南腾冲中医医院项目                  代表性大型医院项目
 9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代表性大型医院项目
 10     云南昆明财经商贸学校项目              代表性大型学校项目
 11     云南德宏师专项目                      代表性大型学校项目
 12     云南大理海东山地新城中学项目          代表性大型学校项目
 13     云南玉溪公租房项目                    在建高度超 90 米大型住宅项目
 14     云南昆明西山区海口棚户区改造项目      在建高度超 93 米大型住宅项目
 15     云南昆明嵩明荣深家园项目              大型房地产项目
 16     云南昆明华侨城圣托里尼大酒店项目      大型高级酒店项目
 17     云南昆明寻甸宜居瑞麟五星酒店项目      9 度区较高建筑项目
 18     云南省博物馆新馆项目                  代表性隔震博物馆
 19     云南昆明海埂会议中心                  代表性会议中心项目
 20     云南昆明人民路一号广场项目            当地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
 21     云南省设计院办公楼                    国内首次进行实体抗震试验建筑物
 22     云南省林业科学院办公楼加固项目        代表性老旧建物加固改造项目
 23     四川广元中心医院项目                  已使用高度接近 80 米隔震项目
 24     四川西昌攀西国际商贸城项目            当地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
 25     四川西昌彩云府项目                    当地大型商住项目
 26     新疆乌鲁木齐第一中学项目              代表性大型学校项目
 27     新疆电影院加固项目                    代表性老旧建筑加固改造项目



                                       3-1-1-4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点
 28     海南海口市五源河学校项目             当地代表性学校项目
 29     青海地震局防震减灾中心项目           当地隔震示范项目
 30     辽宁锦州凤还朝地产项目               低烈度区隔震建筑示范项目
 31     甘肃中医学院和平校区 3#教学楼项目    当地代表性学校项目
 32     山西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当地代表性医院项目
 33     山东临沂经开区沂河湾小学及东城小学   当地代表性学校项目
 34     缅甸福利来大酒店项目                 缅甸地区代表性隔震项目(注)
 35     北京行政副中心数据中心项目           当地大型公建项目
 36     海口美兰机场二期航站楼项目           全国最大错层隔震建筑项目
注:本项目与国内的进出口代理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财务未体现为出口收入。
       (7)云南经验向全国推广优势

       随着隔震技术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和应用,各地方省市陆续支持相关建筑
强制或优先使用隔震技术,建筑隔震橡胶支座市场需求将越来越大。因此,公
司凭借在产品技术、产品标准、整体解决方案、品牌及项目经验等方面的竞争
优势,为省外市场开拓取得了先发优势。公司现已在重要省外市场设立办事
处,逐步将云南省的成功经验推广到全国各地(公司的行业地位详见本专项核查
意见之“三、发行人成长的原因分析”之“(二)发行人在所处行业中的竞争地
位”之“1、行业地位”)。

(三)持续的技术创新能力

       1、核心技术的来源及形成、发展过程

       橡胶隔震支座关键技术性能指标包括水平极限剪切变形能力、水平力学性
能、防老化性能、防火性能、竖向地震作用下的抗拉性能等,国标《橡胶支座: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GB 20688.3-2006)和云南省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叠层橡
胶隔震支座性能要求和检验规范》(DBJ53/T-47-2012)等对上述指标有明确的
性能指标要求。橡胶隔震支座的设计及生产工艺属于通用技术,公司在生产实
践和技术研发过程中对橡胶配方进行长期研发试验,并不断优化工艺流程,逐
步掌握了橡胶配方、金属表面处理工艺、橡胶硫化工艺、胶黏剂的粘接工艺等
多项核心技术。

       发行人成立之初,确定了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的发展策略,招聘了王贤彬等

                                      3-1-1-41
 人组建了研发团队,并由张志强任总工程师指导研发团队对隔震橡胶支座进行
 自主研发,经过在生产实践和技术研发中对工艺配方的长期试验和工艺流程的
 不断优化,公司隔震支座于 2013 年实现了高于国标要求的全系隔震橡胶支座水
 平极限剪切变形能力 400%不破坏(国标 150%-350%),水平力学性能的偏差控
 制在 15%(国标 25%)以内,并相继作为云南地方标准率先在国内实施,于 2015
 年完成了 1100mm、1200mm、1300mm、1500mm 用于高层和大跨建筑使用的大
 直径隔震橡胶支座的研发,并全部通过型式检验。公司在生产实践和技术研发
 过程中对橡胶配方进行长期研发试验,并不断优化工艺流程,逐步掌握了橡胶
 配方、金属表面处理工艺、橡胶硫化工艺、胶黏剂的粘接工艺等多项核心技
 术,公司技术能力在行业内已经达到较高水平。

          2、公司核心技术情况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书签署日,公司拥有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
  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来源        创新类别
                                                                            应用
     1       隔震橡胶支座的组合模具    自主研发      集成创新       用于生产组合模具支座
                                                                    用于支座保护,尚未应
     2     支座防火防护罩              自主研发      引进消化吸收
                                                                    用于建筑工程
     3     隔震橡胶支座的更换方法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用于支座更换
           具有优良防老化性能的隔震
     4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用于支座位保护胶
           橡胶支座保护橡胶组合物
           剪切模量不大于 0.35MPa 的                                用于生产低剪切模量橡
     5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隔震支座叠层胶组合物                                     胶支座
           隔震支座骨架材料胶黏剂的
     6                                 联合研发      引进消化       用于金属表面处理
           自动喷涂线
     7     硫化工艺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用于支座的硫化成型
                                                                    已 经 完 成 高 阻 尼
     8     高阻尼橡胶配方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600mm 支座型检,还未
                                                                    用于生产
     9     黏弹性橡胶配方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用于黏弹性阻尼器
     10    隔震支座橡胶配方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用于隔震支座生产

          3、公司核心技术与专利或非专利技术之间的对应关系

                                                                         对应专利或非专利
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特点
                                                                             技术名称
                          一体型支座,每个支座节省上下两块封板,硫化
          隔震橡胶支座                                                  隔 震橡 胶支 座的 组
 1                        成型后只需法兰板喷漆喷字处理,无需组装,节
          的组合模具                                                    合模具
                              省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3-1-1-42
                                                                    对应专利或非专利
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特点
                                                                         技术名称
       支座防火防护    隔震橡胶支座防火保护措施,可以用于有对支座 隔 震橡 胶支 座用 防
 2
       罩              有防火要求的建筑,耐火极限达到建筑需求。     火外层保护罩
       隔震橡胶支座                                                 一 种隔 震橡 胶支 座
 3                     隔震橡胶支座更换技术,可用于支座维护和更换。
       的更换方法                                                   的更换方法
       具有优良防老
                                                                       具 有优 良防 老化 性
       化性能的隔震    橡胶耐老化徐变性能优越,使用寿命可达 60 年以
 4                                                                     能 的隔 震橡 胶支 座
       橡胶支座保护    上,满足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寿命要求。
                                                                       保护橡胶组合物
       橡胶组合物
       剪切模量不大
                       橡胶扯断伸长率高,剪切模量低,支座水平刚度      剪切模量不大于
       于 0.35MPa 的
 5                     小,用于建筑上隔震效果好,可以实现将上部结      0.35MPa 的 隔 震 支
       隔震支座叠层
                       构水平地震作用降低 50%以上。                    座叠层胶组合物
       胶组合物
                       钢板表面胶黏剂自动喷涂装置,避免人工喷涂等
       隔震支座骨架                                                    隔 震支 座骨 架材 料
                       各种因素干扰,喷涂膜厚更加均匀,提高了自动
 6     材料胶黏剂的                                                    胶 黏剂 的自 动喷 涂
                       化程度,提高钢板表面处理质量,利于保证下一
       自动喷涂线                                                      线
                       道工序的生产质量。
                       大厚橡胶制品硫化工艺技术,已经形成了成熟的
                                                                       隔 震橡 胶支 座硫 化
 7     硫化工艺        硫化工艺试验研究技术,制定最佳硫化时间、温
                                                                       工艺,未申请专利
                       度、压力,保证产品质量。
                       高阻尼橡胶材料及等效阻尼比达到 18%以上,可
       高阻尼橡胶配                                                    高阻尼橡胶配方,未
 8                     用于高阻尼橡胶支座研发,可用于环保支座,替
       方                                                              申请专利
                       代铅芯支座,以满足不同工程需求。
                       黏弹性橡胶材料及等效阻尼比达到 12%以上,用
       黏弹性橡胶配                                                    黏弹性橡胶配方,未
 9                     于减震制品黏弹性阻尼墙的开发,适用于高层建
       方                                                              申请专利
                       筑尤其是 100 米以上高层建筑抗震需求。
                       隔震橡胶支座极限剪应变 400%以上,提高支座
       隔震支座橡胶                                                    隔 震橡 胶支 座橡 胶
10                     罕遇地震下的变形能力,提高大震下的安全储备,
       配方                                                            配方,未申请专利
                       提高上部结构的地震安全性。

       4、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资本性投入                                310.96            289.64                21.35
 费用化支出                              1,143.26            565.85             1,274.41
 研发投入合计                            1,454.22            855.49             1,295.76
 营业收入                               45,933.74          26,951.95           29,823.48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3.17%              3.17%               4.34%

       资本性投入主要是指公司购入用于研发的机器设备以及研发形成新产品的
 投入;费用化支出主要是指研发直接投入、研发人员工资等费用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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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与科研院校的合作

    公司通过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充分发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的各自优势,借助外力来提高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公司主要合作研发情况如
下:

    (1)院士工作站合作协议

    2012 年 7 月 1 日,公司与中国工程院院士周福霖就共同组建成立“云南省减
隔震技术研究院士工作站”签订合作协议书,成立院士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的主
要研究方向有高层建筑减隔震关键技术、大跨建筑减隔震关键技术、减隔震产
品研发及系列化和标准化。

    (2)昆明市减隔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3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与云南省地震工程研究院、昆明理工大学就向昆明
市科技局联合申报“昆明市减隔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以充分发
挥公司产学研优势,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从而支持公司在隔震行业的快速发
展。

       (3)减隔震工程质量检测研究

       2014 年 2 月,公司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共同承担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专题项目“减隔震工程质量检测研究”,并签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题项目合同
书》,为完善减隔震产品检测、提高减隔震产品质量、规范并统一行业标准提供
技术研究支持。其他主要合作单位有广州大学工程抗震研究中心、昆明理工大
学工程抗震研究所。合同约定:本课题形成的成果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有。

       (4)高阻尼建筑橡胶支座的开发

       2014 年 10 月 8 日,公司与青岛科技大学就“高阻尼建筑橡胶支座的开发”项
目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开发直径分别为 600mm 和
1200mm 建筑用高阻尼橡胶支座。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约定:震安科技享有合
作方完成的阶段性技术成果、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以及相关知识产权的使用
权、转让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项目保密措施约定:合作双方项目组所有人
员对研究开发建筑用高阻尼橡胶支座的配方组成、生产工艺进行永久保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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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期限为 2014 年 10 月 8 日-2015 年 10 月 8 日。

    (5)与南京工大工程抗震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

    公司与南京工大工程抗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合作主要内
容为:1、双方合作建设“云南震安—南京工业大学工程隔震减震技术中心”,在
隔震减震产品的研究开发上创新,研发高性能、环保、经济的隔震减震新产
品;2、利用双方各自的技术和人才优势,技术中心为公司隔震减震的生产经营
活动提供技术支撑,完成相关的技术咨询任务;3、按照公司的发展需要,技术
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或开展定单式培养,公司作为南京工业
大学的科研实训基地,南京工业大学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知识产权约定:双
方合作研发的所有新型减隔震产品,其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公司单独所有。
合作期限: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5 个合作年,每个合作
年限为第一年 7 月-第二年 6 月。

    (6)分阶段弯曲型软钢阻尼墙的研发及力学性能理论和试验研究

    2016 年 2 月 2 日,公司与南京工大工程抗震科技有限公司就“分阶段弯曲型
软钢阻尼墙的研发及力学性能理论和试验研究”项目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书。合同
主要内容为:1、分阶段弯曲型软钢耗能阻尼器的力学性能计算及数值模拟;
2、分阶段弯曲型软钢阻尼墙低周反复荷载试验;3、产品定型设计和标准化设
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约定:1、所有技术及实验获得的数据的产权为云南
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家享有;2、本工程的理论分析以及试验报告,未
经许可不得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单位和人员泄露。合同有效期: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12 月。

    (7)建筑隔震橡胶支座防火保护技术研究

    2016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与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就“建筑隔震橡胶支座防
火保护技术研究”项目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合同主要内容为:双方就建筑隔震橡
胶支座防火保护技术开展合作研究。本协议为第一期合作研究,包括四个建筑
隔震橡胶支座的防火保护方案及耐火试验。双方将根据第一期合作研究的相关
试验情况及成果,另行签署第二期合作协议。知识产权约定:本合作研究产生
的成果包括:建筑隔震支座防火保护技术方案及构造设计图,该成果为双方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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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本研发项目成功后,推广应用由双方再签订协议。保密措施:在本协议有
效期内,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或转让本合作研究产生的成果。超出协议有
效期后,双方使用或转让本协议涉及的研究成果时,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另行
约定。协议有效期:2016 年 12 月 20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另外,公司与华中科技大学合作开展建筑隔震橡胶支座性能检测研究、型
式检验等,与广州大学合作开展建筑隔震橡胶支座的性能检验等。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增长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主营产品的产能快速增加,规模优势
更加明显,整体研发能力及产品品质将得到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顺利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发行人在行业内
的竞争优势,有利于提高发行人的生产、检测、实验和研发能力、丰富产品结
构、提高产品技术含量,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一方面公司产能将大幅提高,解决困扰多
年的产能瓶颈问题,为公司开拓更多领域的客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
面,购进的检测及实验设备将大幅提高公司现有研发软硬件设施水平,提高公
司整体的研发及产品创新能力。

五、影响发行人未来成长的主要风险

(一)下游客户受制于宏观经济波动,使公司产品面临市场需求
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与建筑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未来如果我国建筑行业
受制于宏观经济形势、消费者信心及收入水平、信贷资金的获取难度等因素而
出现持续下滑,将影响到公司的产品市场,出现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区域云南省的房屋新开工面积呈下降趋势,这
直接影响了公司在云南省内建筑行业领域的产品销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在云
南省内建筑行业领域的产品销售收入呈下降趋势。未来如果建筑行业景气度持续
下降,将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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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筑隔震橡胶支座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家及各省份不断出台对建筑隔震行业的支持政策,以及建筑隔震橡
胶支座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内潜在竞争对手正在努力突破建筑隔震橡胶支
座产品的技术壁垒,现有竞争对手也在规模、技术、市场等方面寻求突破。若
公司不能有效扩大规模、加快技术创新、进一步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拓展新的
市场,将受到行业内其他竞争者的挑战,从而面临市场竞争加剧而导致的毛利
率下滑和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

(三)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与“橡胶配方”等核心非
专利技术。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专业人才,特别是核心技
术人员。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状况,
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甚至造成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这将对公司
的技术研发和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损害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对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公司内
部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一环。未来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
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
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隔震橡胶支座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橡胶、铅锭和胶
黏剂,报告期内隔震橡胶支座主要原材料成本合计占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成本的
比例平均为 60%左右。钢板、橡胶和铅锭均属于大宗商品,市场化程度高,价
格受到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各因素的影响,变动较大。如果未来原材
料价格上涨,将会给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五)销售地域较为集中和异地扩张的风险

    公司收入主要集中在云南省内,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公司
云南省内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54.93%、56.50%、85.24%。从收入结构来看,目前
云南市场为公司最主要的市场,一旦云南省的经济形势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

                                 3-1-1-47
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从已经建成的隔震建筑在全国隔震建筑数量中的占比来看,云南目前是全
国隔震建筑行业发展的龙头省份,目前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云南省内,公司
在其他地区的扩张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来复制云南地区的业务模式,从而影响到
其进一步做大做强。

    另外,异地扩张要求发行人在战略规划、机构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
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加强执行力度。如果公司异地分支机
构扩张速度过快,而异地市场开拓不力,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成长
产生不利影响。

(六)产品单一的风险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建筑隔震产品生产与销
售,建筑隔震产品销售收入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92.82%、86.22%、
79.65%,公司存在依赖单一产品风险。尽管公司减震产品及桥梁隔震产品已着
手研发并开始试制生产,但市场拓展较慢,尚未取得重大进展,如果建筑隔震
产品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的波动甚至大幅下降,将会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
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成长性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分析,保荐机构认为,震安科技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成长性良好,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对发行人
成长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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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长性之专项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程   琦


    保荐代表人:
                                 朱炳辉                  白英才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
                                 杨卫东


    内核负责人:
                                 袁志和


    保荐业务负责人:
                                 杨卫东


    保荐机构总经理
                                 周小全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冯鹤年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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