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9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7 号)核准,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9.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38,38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6,773.20 万元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06.80 万元。
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到位,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KMA3012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在募集资金
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利用部分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1,836.55 万元,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共计 1,836.55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拟置换的募
序号
项目名称 的金额 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
1 31,606.80 1,836.55 1,836.55
术改造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
作出了安排,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可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本次拟置换金额符合
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
币 1,836.55 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本次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制度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与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
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投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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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
常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1,836.55 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的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XYZH/2019KMA30495 号”《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
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
况。
5、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予以审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综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36.55 万元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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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9KMA30495
号”《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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