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目录 页码 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1-2 投项目之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号富华大厦A座9 层 9/ 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 8, Chaoyangm en Bei dajie , ShineWing Do n g c he n g Di s t r i c t , Be i j i n g , 传 真 :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00027 , P. R. C hi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XYZH/2019KMA30495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震安科技)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 “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震 安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 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震安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发 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 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进行了审 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并 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之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震安科技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震安科技用于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减隔 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 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云南 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 许可[2019]287 号《关于核准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9.19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83,800,000.0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 67,732,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068,000.00 元。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19KMA30122《验资报告》 。 二、本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总 拟投入募集 项目审批 项目延期 环评批复文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 资金金额 备案文号 备案文号 号 云空港经 云空港经发 滇中环审 减隔震制品生 发技字 1 33,682.33 31,606.80 技字【2015】 【2015】49 产线技术改造 【2017】4 4号 号 号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行投入的,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予以全部置换。如 募集资金不足,则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 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情况 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减隔震制品生产 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单位,作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18,365,533.88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诺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项目金额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 316,068,000.00 18,365,533.88 合计 316,068,000.00 18,365,533.88 四、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的自筹资金,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