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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0-04-03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索引                                                 页码
鉴证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9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朝 阳 门 北 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8 号 富 华大 厦A 座9 层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9 / F, Bloc k A, F u Hua Ma nsi o n,
                                                No . 8 , Cha o y a ng me n Be i da ji e ,
                   ShineWing                    D o n g c h e n g Di s t ri c t , Be i j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1 0 00 27 , P. R. Chi n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0KMA30060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安科技公司)于2019年3月募集的
人民币普通股资金(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
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震安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
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
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震安科技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震安科技公司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震安科技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年四月二日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
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0令)及《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 500号),编制了本公司于2019年3月募
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287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1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83,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7,732,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16,068,000.00 元。该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存入公司在平安银行昆明欣
龙支行开立的 11014561234008 账号内。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出具了 XYZH/2019KMA30122 号《验资报
告》。

    (二)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 36,731,598.75 元(其中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8,365,533.88 元),利
息收入 405,829.06 元,理财收益 2,896,027.39 元,手续费支出 143.00 元,结余
282,638,114.70 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首次募集资金净额                                                    316,068,000.00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8,366,064.87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18,365,533.88
减:手续费支出                                                              143.00


                                           1
                     项目                                           金额
加:利息收入                                                                     405,829.06
加:理财产品收入                                                               2,896,027.39
减:结余补充流动资金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82,638,114.70

       (三)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
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总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经
办人员审核后,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
事会审批。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平安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三方管协议以及
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其他            合计
 平安银行股
                150000983
 份有限公司                 279,336,401.25       3,301,713.45   540,000.00   283,178,114.70
                  84979
 昆明分行
  合       计               279,336,401.25       3,301,713.45   540,000.00   283,178,114.70

       注 1:利息收入余额=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
=2,896,027.39+405,829.06-143.00=3,301,713.45


       注 2:其他系公司在 2019 年 3 月 21 日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时将
316,068,000.00 元误操作为 316,608,000.00 元,造成将公司自有资金 540,000.00 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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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在编制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过程中发现上述错误,已于当日将上述自有资金 540,000.00 元从募集资金
专户转出。该事项造成募集资金专户在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 283,178,114.70 元与实
际募集资金余额 282,638,114.70 元存在 540,000.00 元差异。




                                           3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1,606.8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673.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6,936.96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673.1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5.23% 2019 年:                                                      3,673.16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实际投资金额与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资 日项目完工程度)
                                                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的差额

     减 隔 震 制 品 生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
 1                                             31,606.80    4,669.84      2,436.77   31,606.80    4,669.84     2,436.77      -2,233.07
     产线技术改造 术改造
     新建智能化减
                       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
 2   隔震制品装备                                          26,936.96      1,236.39               26,936.96     1,236.39     -25,700.57 2021 年 10 月 31 日
                       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制造基地项目




                                                                              4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 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

    1、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31,606.80 万元,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4,669.84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2,436.77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2,233.07 万元,差异原因系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尚未建设完毕。

    2、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26,936.96 万元,实际
投资金额 1,236.39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25,700.57 万元,
差异原因系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尚未建设完毕。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原募投项目“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系在公司现有的位于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
区面积约 24.66 亩的生产场地内采取多层设备(特别是硫化设备)生产工艺建造,项目实
施过程中确认多层设备生产工艺较难保障原定目标,需采用单层设备(特别是硫化设备)
生产工艺进行建设,造成公司现有土地使用权不够实现原募投项目计划。公司现拟通过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程序购置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临空产业园 DTCKG2019-023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开展新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该地块土地
面积约 59.65 亩,与公司原生产场地暨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仅相距约 20 公里,
也位于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该宗土地使用权能满足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扩产需
求,故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大部分投资在该地块实施。
    现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拆分至两个地点实施,总体投资及经济效益规划不作重大调
整,即在总体投资目标不作大幅调整的基础上将原募投项目变更为两个项目。变更后的两
个募投项目均位于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实施地点一个位于公司原
有土地使用权场地内、另一个位于公司新购置土地使用权内(两宗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区划
一致、距离较近仅约 20 公里),项目建成后由公司统一经营管理,规划产能与原募投项目
无重大变动。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31,606.80 万元,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4,669.84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减少的金额 26,936.96 万元投入新建智能化减隔震
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变更募集资金占总募集资金净额 31,606.80 万元的 85.23%。
    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拟将原计划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
造”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019 年 9 月 25 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过核查,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

                                           5
集资金投资项目,出具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核查意见》;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 过 了 《 关 于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的 议 案 》,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39)。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减隔震制品生 产线技
术改造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先行投入的,计划以募集资金投资的资金予以全部
置换,如募集资金不足,则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作为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单位,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该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18,365,533.88 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出具 XYZH/2019KMA30495 号《关
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闲置资金投资产品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上述闲置资金拟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19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到期日 2019 年 8 月 23 日,利率 3.86%)、2019 年 8
月 30 日(到期日 2019 年 12 月 2 日,利率 3.76%)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在平安银行昆
明分行营业部购买了 15,000.00 万元理财产品,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30,000.00 万元,累计产生投资收益 289.60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为 15,000 万元,报告期末未到期余额 0.00 元,不存在逾期未收
回的情形。

    (五) 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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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与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
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已经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 2,436.77 万元、1,236.39 万元,未使用募集
资金分别为 2,233.07 万元、25,700.57 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 31,606.80
万元的 88.38%,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与新建
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建设。

    (六) 其他需说明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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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
                                                 截止日投资项目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计实现效
                                                 累计产能利用率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17         2018         2019       益

   1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                  不适用        1,525.00 万元 /年                                                 不适用

   2      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不适用        5,554.00 万元 /年                                                 不适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与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均在建设期,暂不能实现效益。




                                                                      8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
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其他

    无。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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