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安科技: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2020-04-03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
相关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一、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
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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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
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公司/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同意按照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公司/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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