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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04-03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震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安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震安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关于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19]153 号)同意,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震安
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
发行价格为 19.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38,38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6,773.2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606.80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KMA3012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               6,745.37             4,669.84
 2     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34,900.11         26,936.96
                    合计                      41,645.48         31,606.8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
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计划投资的
产品包括: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含)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六)实施方式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
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
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对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内审部和证券部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及时关注投资
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运
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闲置资金投资产品在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闲置资金拟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保本型或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日常经营运作的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闲置资金投资产品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
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闲置资金拟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闲置资金投资产品在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闲置资金拟在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审批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
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民生证券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炳辉                    白英才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