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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2020-05-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收到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震安科技”、“公司”)转发的《关于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9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就《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919.32 万元,同比下降 15.27%,其
中隔震产品收入 27,755.65 万元,同比下降 25.00%,减震产品收入 9,349.46 万
元,同比增长 5.06%;实现净利润 9,072.87 万元,同比下降 20.72%;综合毛利
率 53.06%,较 2018 年下降 2.81 个百分点,其中隔震支座、弹性滑移支座、消
能阻尼器毛利率分别为 54.57%、53.06%、54.75%,同比分别下降 2.96 个百分点、
下降 36.04 个百分点、提高 6.94 个百分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62.26 万元,同比下降 145.99%,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

为负值。
    (1)请结合产品结构、上游原材料供需结构变化等成本变动因素、期间费
用、与同行业公司对比等说明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存在差异的原因;
    (2)请结合房屋新开工面积变动趋势、下游应用领域产业政策变化、与同
行业公司对比等说明 2019 年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以及弹性滑移支座产品毛利率
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3)你公司报告期云南省外地区营业收入 1.36 亿元,较上年增长 51%,请
说明报告期云南省外地区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涉及的主要产品、主要客

户及客户的获取方式,是否涉及营业收入占比超过 10%的地区,如有,请按照《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2017 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营业收入占比超过 10%的地区,分项列
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并分析其变动情况;
    (4)请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的原因,结合下游需求及客户
信用情况具体说明你公司现金流状况是否存在持续为负的风险。
    请保荐机构和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第(1)问:请结合产品结构、上游原材料供需结构变化等成本变动因素、
期间费用、与同行业公司对比等说明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存在差异的原
因;

    公司 2019 年净利润下降幅度大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主要是由于 2019 年综
合毛利率下降以及期间费用率上升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2019 年公司主要产品结构和上游原材料供需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2018 年、2019 年按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占主营业务收入                    占主营业务收入
                  金额                                金额
                                    比重(%)                        比重(%)

隔震产品             27,755.65                74.80    37,009.13             80.62

减震产品              9,349.46                25.20     8,899.18             19.38

       合计          37,105.12               100.00    45,908.31            100.00


    震安科技主要产品为隔震产品和减震产品,2018 年、2019 年隔震产品收入

占比分别为 80.62%和 74.80%,减震产品收入占比分别 19.38%和 25.20%,产品结
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隔震产品主要原材料由钢板、橡胶、铅锭和胶黏剂构成。减震产品主要原材
料为钢板。2018 年、2019 年震安科技钢材、橡胶、铅锭和胶黏剂采购数量和单
价如下: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公司采购数量      公司采购单价       公司采购数量      公司采购单价

钢板(元/吨)               18,742.10            3,891.81         16,642.76            3,962.17

橡胶(元/公斤)            810,000.00                 10.62      820,000.00               11.02

铅锭(元/公斤)            561,467.70                 14.61      489,200.60               16.48

胶黏剂(元/公斤)          150,828.00                 59.08      145,902.00               67.69


    由上表可知,公司主要 2019 年上游原材料供需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钢板
采购数量较 2018 年上升,主要系公司根据相关市场预期和在手订单增加,适当
增加备货所致。2019 年铅锭采购单价较 2018 年下降 11.35%,主要系铅锭市场价

格下降导致。公司 2019 年胶黏剂采购单价较 2018 年下降 12.72%,主要系胶黏
剂不同型号价格差异较大导致。

    2018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产品类型          项目                           占比营成本                      占比营成本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原材料                  8,287.03              66.56     10,513.32            67.40

           其中:钢材              5,726.16              46.56      7,285.48            46.91

           橡胶                         600.01            4.88        849.05             5.47

隔震产品   铅锭                         561.54            4.57        779.44             5.02

           胶黏剂                       612.41            4.98        837.16             5.39

           人工费用                1,103.93               8.87      1,230.71             7.89

           制造费用                3,059.61              24.57      3,854.36            24.71

           小计                   12,450.57                       15,598.39

           原材料                  2,890.57              68.33      3,210.50            69.12

           其中:钢材              2,566.25              60.66      2,942.31            63.35
减震产品
           人工费用                     335.36            7.93        357.19             7.69

           制造费用                1,004.59              23.75      1,077.13            23.19
              小计                     4,230.52                              4,644.82


       由上表可知,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隔震产品和减震产品的营业成本构

成基本一致,未发生明显变动。2019 年铅锭价格较 2018 年下降 11.35%,但公司
全年耗用铅锭金额占营业成本比例较小,对营业成本结构的影响较小。

       2、2019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2018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务              37,105.12    16,681.09           55.04%       45,908.31       20,243.21    55.91%

其他业务               1,814.20     1,587.20           12.51%             25.43         26.83    -5.48%

合计                  38,919.32    18,268.29           53.06%       45,933.74      20,270.04     55.87%


       2019 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1,788.77 万元,主要为公司代云
南省隔震减震产品研发试验平台采购研发试验检测设备确认收入 1,798.30 万元、
成本 1,561.74 万元,毛利率为 12.15%,其毛利率远低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毛利

率,导致 2019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公司 2018 年、2019 年主营业务收入毛
利率分别为 55.91%和 55.04%,变动较小。

       3.2019 年公司期间费用率上升

       2018 年、2019 年公司期间费用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 2019 年度                            占 2018 年度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变动幅度
                                    收入比例(%)                           收入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37,105.12                 —        45,908.31                    —       -19.18

销售费用                6,363.72             17.15             6,298.08              13.72         1.04

管理费用                3,141.78               8.47            3,778.87               8.23       -16.86

研发费用                1,321.02               3.56            1,143.26               2.49        15.55
财务费用             -115.69            -0.31            -106.27            -0.23          8.86

期间费用合计       10,710.83            28.87        11,113.94              24.21         -3.63


    2019 年期间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较 2018 年上升 4.66 个百分点,主要

系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增加导致。

    销售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已列入国务院 2019 年立法工作计划,条例相关条款对隔震减震推广支持力度加

大,公司根据相关市场预期,加大全国市场拓展力度,市场推广费用、人员费用
等较上年同期增长。

    研发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年加大了隔震产品性能提升及产品监测

系统等研发项目、原有减震产品性能优化项目、新型减震产品开发项目等研发投
入,研发投入中的人员费用、技术合作费、试验费等费用化的研发支出有较大增
长。

    4、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路博科技                            海德科技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上半年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5,733.20        6,265.70            8,764.91         20,008.93

   营业成本                3,306.83        3,561.29            6,366.99         14,515.35

   税金及附加                   78.34            57.73              60.00           131.03

   销售费用                    387.13           558.65             298.99        1,659.74

   管理费用                    484.99           717.42             368.30        1,061.99

   研发费用                    660.06           811.22             318.91           823.97

   财务费用                    152.79           112.37             199.11           409.99

   营业利润                    699.13           434.32         1,036.98          1,157.62

   利润总额                    702.97           412.61         1,072.09          1,184.14

   净利润                      657.23           412.86             942.45        1,052.66

   毛利率                      42.32%           43.16%             21.06%           32.99%
   销售净利率               11.46%        6.59%          10.75%         5.26%


注:1、海德科技数据来源于其定期报告,毛利率为其建筑隔震支座及其组件的数据,其 2019

年年报尚未披露,2019 年毛利率采用其半年报数据;2、路博科技数据来源于其定期报告,

毛利率为其综合毛利率;3、公司毛利率为主营业务毛利率。


    路博科技(871031)主营产品为建筑用钢支座、建筑用隔震支座、建筑用阻
尼器以及部分新型减隔震产品,2017 年其毛利率与公司接近。2017 年至 2019
年,路博科技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公司基本一致。

    海德科技报告期内建筑隔震支座及其组件的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因为海德科
技以桥梁支座及其组件为其主要业务方向,其建筑隔震支座及其组件销售规模较
小,未产生规模效应。

    综上,可比公司毛利率最近三年呈逐年下降趋势,与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一
致。

    ※第(2)问:请结合房屋新开工面积变动趋势、下游应用领域产业政策变

化、与同行业公司对比等说明 2019 年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以及弹性滑移支座产
品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1、下游应用领域建筑减隔震项目开工数量变动趋势

    目前,国内建筑减隔震行业的下游行业主要为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等
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属于政府规划引领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加
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拉动投资和消

费增长,扩大就业。2018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
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 号),支持教育、医疗卫
生、文化、机场等设施建设。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印发 2016 年城乡建设抗震防灾有
关统计数据的函》、《关于印发 2017 年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的函》
以及《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每年分四个季度统计)的
统计情况,2016 年全国新开工减隔震工程 895 项,2017 年全国新开工减隔震工
程 2,042 项,2018 年全国新开工减隔震工程 1,783 项。2019 年前三季度全国新
开工减隔震工程 916 项(由于新冠疫情影响,2019 年第四季度统计数未公布)。
整体来看,国内建筑减隔震产品的市场需求呈现增长态势。但受国内宏观经济影
响,2019 年学校、医院、大型公益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内的新开工的减隔

震建筑项目数量略有下降。

   2、下游应用领域产业政策变化情况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利于减隔震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产
业政策,为减隔震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和政策基础。云南、山西、
甘肃、山东、新疆、四川、海南、合肥等省市陆续对部分地区(主要是抗震设防
烈度 8 度及以上地区)的学校、医院等建筑物要求强制或优先使用减隔震技术。

其中,云南、山西、甘肃对学校和医院为强制使用;山东对学校和三级医院为强
制使用;新疆自 2016 年起,具备条件的房屋、市政工程等建筑物强制使用;四
川、海南对学校和医院为优先使用;合肥市对于重大医疗用建筑强制使用,学校
优先使用。2019 年 10 月,国家司法部完成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
见稿)》的意见征集工作,《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

“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
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建筑应当采用隔震减震技术,保证发
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不丧失建筑功能”,同时鼓励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隔震减震
技术,提高抗震性能。如果《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能够颁布
且相关条款无重大变化,将大幅增加建筑减隔震行业的市场需求。上述政策的落

地尚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条款的具体内容可能进一步修改。如果《条例》颁布实
施,后续相关部门及各地方政府仍需依据《条例》制定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等文件,
相关区域市场需求形成也存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新增市场形成后,市场竞争也
面临进一步加剧的可能,公司能够获取的市场份额也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
意相关风险,谨慎投资。

   3、2019 年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2018 年、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务         37,105.12   16,681.09     55.04%   45,908.31    20,243.21     55.91%

 其他业务          1,814.20    1,587.20     12.51%       25.43          26.83   -5.48%

       合计       38,919.32   18,268.29     53.06%   45,933.74    20,270.04     55.87%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0.87%,变动较
小。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2.81%,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公司代云南省隔震

减震产品研发试验平台采购研发试验检测设备形成其他业务收入 1,798.30 万元,
占 2019 年营业收入的 4.62%,而其他业务收入的毛利率仅 12.51%,远低于公司
主营业务收入毛利率,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

    目前,公众公司中无专业从事建筑隔震的可比公司,公司选取了与公司业务
相近或部分生产类似产品的公司作对比,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路博科技(871031)                          42.32%            43.16%            55.51%

海德科技(835415)                          21.06%            32.99%            38.17%

               公司                         55.04%            55.91%            56.12%

注:1、海德科技数据来源于其定期报告,毛利率为其建筑隔震支座及其组件的数据,其 2019

年年报尚未披露,2019 年毛利率采用其半年报数据;2、路博科技数据来源于其定期报告,

毛利率为其综合毛利率;3、公司毛利率为主营业务毛利率。


    路博科技(871031)主营产品为建筑用钢支座、建筑用隔震支座、建筑用阻
尼器以及部分新型减隔震产品,2017 年其毛利率与公司接近。2017 年至 2019

年,路博科技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公司基本一致。

    海德科技报告期内建筑隔震支座及其组件的毛利率较低,主要是因为海德科
技以桥梁支座及其组件为其主要业务方向,其建筑隔震支座及其组件销售规模较

小,未产生规模效应。

    综上,可比公司毛利率最近三年呈逐年下降趋势,与公司毛利率变动趋势一
致。

    4、弹性滑移支座产品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
        2018 年、2019 年公司弹性滑移支座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弹性滑移支座        295.59      138.75     53.06%           428.70      46.73     89.10%


        公司的弹性滑板支座主要与橡胶隔震支座配套销售,以满足重要客户大型

  建筑项目的减隔震性能指标要求,销售收入较小。2018 年公司弹性滑移支座主
  要用于配套北京新机场航站楼隔震项目,该项目是国内首次采用 1500mm 大型弹
  性滑移支座的重大创新性项目,对产品性能、生产工艺等方面要求较高,因该产
  品研发、生产难度大,公司在合同签订时定价较高,毛利率较高。2019 年公司
  销售的弹性滑移支座产品为普通型号,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导致毛利率比 2018

  年大幅下降。

       ※第(3)问:你公司报告期云南省外地区营业收入 1.36 亿元,较上年增
  长 51%,请说明报告期云南省外地区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涉及的主要产品、

  主要客户及客户的获取方式,是否涉及营业收入占比超过 10%的地区,如有,请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营业收入占比超过 10%的地区,
  分项列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并分析其变动情况;

       2019 年云南省外地区营业收入 1.36 亿元,较上年增长 51%,主要系 2019 年
  度云南省内学校医院新开工项目下降造成云南省内营业收入减少,公司加大全国
  市场拓展力度,在四川省、新疆省等地区取得了较大进展。

       报告期内云南省外地区实现的营业收入主要客户、产品和获取方式如下:

          客户名称               主要产品        获取方式              区域       收入金额

西昌月亮之上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隔震产品            招投标            四川         2,045.90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隔震产品            招投标            北京         1,375.62

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隔震产品            招投标            四川           890.75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隔震产品            招投标            四川           850.81
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隔震产品              招投标          山东               522.12

新疆地区项目                     减隔震产品      招投标、商业谈判        新疆          4,376.36

                                 合计                                                 10,061.57


         公司 2019 年营业收入占比超过 10%的地区有四川省和新疆省,具体如下: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四川          4,573.82     2,137.22            53.27        195.51       85.70        56.16

  新疆          4,376.36     2,226.71            49.12      2,862.93    1,356.19        52.63


         2019 年公司在面临云南省内市场需求下降的情况下,大力拓展省外市场,

  四川和新疆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第(4)问:请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
  大差异、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的原因,结合下游需

  求及客户信用情况具体说明你公司现金流状况是否存在持续为负的风险。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前三季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的原因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745.9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40.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886.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3,247.2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49.77

  支付的各项税费                                                                     4,122.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829.4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249.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62.26

净利润                                                           9,072.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比例                           -169.20%

含税营业收入                                                    44,054.2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含税营业收入比例                     74.33%

应收账款账龄 1 年以内金额                                       18,794.06

应收票据和预收账款变动额                                         2,899.79

当年实现销售当年回款金额                                        22,360.37

当年实现销售回款金额占含税营业收入比例                             50.76%

以前年度实现销售当年回款金额                                    10,385.62

年初应收账款金额                                                27,373.57

以前年度实现销售当年回款金额占年初应收账款比例                     37.9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的原因如下: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

    2019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8 年下降 15.27%,同时 2019 年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占含税营业收入的比例较 2018 年下降,导致公司 2019 年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原因为:①报告期内,我国信贷政策趋紧,同时
又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项目中大量采用 PPP 融资模式,特别是学校、医
院建设项目大量采用 EPC 和 BT 模式,导致施工方和材料供应商收款周期延长,

部分下游客户资金较为紧张,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延长。②部分大项目的客户
在与公司洽谈合同时要求按照其制定的付款政策签署合同,与公司收款政策不一
致,使得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账期延长。③由于部分客户在公司发货并确认应收
账款后未严格按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导致应收账款与销售合同付款条款不
完全配比。④公司针对部分大型央企和国有企业的重点客户适度放宽了信用政策。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
    虽然 2019 年营业收入较 2018 年营业收入下降 15.27%,但由于年末在手订
单金额为 22,397.11 万元、同时意向订单较多,公司根据相关市场预期和在手订
单情况适当增加备货,2019 年末存货余额较年初增长 42.17%,导致 2019 年购买

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2019 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比例为 70.99%。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2018 年根据股东会决议计提管理层超额绩效奖励 1,177.41 万元在 2019 年
发放,而 2018 年发放的 2017 年超额绩效奖励金额较小,导致 2019 年支付给职
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 2019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
差异,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受宏观经济环境
影响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延长、根据相关市场预期和在手订单适当增加备货以及

2018 年计提的管理层绩效奖励在 2019 年发放共同导致。

    2.公司现金流状况是否存在持续为负的风险

    公司大部分客户经营正常,还款意愿较强,但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普遍存在
资金短缺的情况,公司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延长。公司为应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
针对部分大型央企和国有企业的重点客户适度放宽了信用政策,基于上述原因,
公司 2019 年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公司针对应收账款回款风险采

取的措施包括:

    ①公司在签订合同前查询企业是否存在诉讼和违约情况,以及企业性质、企
业规模等,对客户的付款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销售合同收款条件;

    ②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收款条件,确保合同款项回收;③公
司每半个月结合项目进度,按项目将已确认收入金额、应收账款余额与销售合同
付款款条款配比挑选达到付款条件的项目,并告知项目销售负责人通知客户及时

付款。
    公司制定了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的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2020 年 1 季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 1,315.80 万元,但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短期
内现金流状况仍然存在持续为负的可能。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 2019 年产品结构、上游原材料供需结构未发生
变化,净利润与营业收入下降幅度存在差异是由于 2019 年综合毛利率下降以及
期间费用率上升变动影响所致;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较小,弹性滑
移支座产品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主要系 2018 年配套北京新机场航站楼隔震项目
的大型弹性滑移支座定价较高、毛利率较高,2019 年公司销售的弹性滑移支座

产品为普通型号,产品价格相对较低,导致毛利率比 2018 年大幅下降;公司毛
利率变动趋势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动基本一致,其产品综合毛利率下降以及弹性
滑移支座产品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合理;报告期内公司云南省外地区营业
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 2019 年云南省内学校医院新开工项目下降造成云南省内营
业收入减少,公司加大全国市场拓展力度,在四川、新疆等地区取得了较大进展;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且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主要系公司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应收账款回收周
期延长,当期公司根据相关市场预期和在手订单适当增加备货以及 2018 年计提
的管理层绩效奖励在 2019 年发放共同导致;公司面对 2019 年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的情况,制定了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的措施,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受宏观经济环

境的影响,短期内现金流状况仍然存在持续为负的可能。

    3.你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募集资金 31,606.8 万元全
部用于建设“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019 年 9 月 26 日你公司披露
公告称,因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多层设备生产工艺较难保障原定目标,需改变

技术路线,采用单层设备(特别是硫化设备)生产工艺进行建设,造成公司现
有土地使用权不够实现原募投项目计划,你公司将原计划用于“减隔震制品生
产线技术改造”的募集资金 29,936.96 万元变更用途,在距离原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 20 公里的区域购买土地并建设“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34,900.11 万元,实施主体仍为母公司,实施地点与原项目
均位于昆明空港经济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投资进度分别为 52.18%、4.5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28,263.81 万元。
     (1)请说明 IPO 前对于单层设备生产工艺与多层设备生产工艺的可行性研
究情况与 IPO 后上述技术路线选择的变化原因,原募投项目所在地土地不够实现

原募投项目计划的具体原因,公司在昆明开发区新购置土地的必要性,IPO 募投
项目的技术路线规划是否审慎严谨,以上调整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2)请说明各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投入明细、仍需完成的工作以及预计完
成的时间,以上各项目进度是否与计划一致,如有不一致,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3)分项说明各募投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国内产能、产业政策、需求变化、
项目行政审批是否存在障碍、项目预计收益是否发生变化,各募投项目是否出现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6.3.5 条中涉及的情形,如
是,请对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

     (4)2020 年 4 月 3 日,你公司披露公开发行可转债预案,拟募集资金不超
过 28,500.00 万元投入“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该项
目计划总投资 30,000 万元,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河北震安减震技术有限公司。
请说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与 IPO 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技术路线、下游
应用领域、目标客户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未扩大募投项目规模而在河北新建同
类项目的原因,建成后该产品的总产能,在建及新增产能爬坡进度预测情况、未
来五年该产品下游需求预测、是否存在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风险,结合相关行业景

气度的变化情况说明该投资的审慎性。
     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第(1)问:请说明 IPO 前对于单层设备生产工艺与多层设备生产工艺的
可行性研究情况与 IPO 后上述技术路线选择的变化原因,原募投项目所在地土
地不够实现原募投项目计划的具体原因,公司在昆明开发区新购置土地的必要
性,IPO 募投项目的技术路线规划是否审慎严谨,以上调整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情形;
     1、公司 IPO 前对于单层设备生产工艺与多层设备生产工艺的可行性研究情
况
    隔震橡胶支座是一种弹性支撑类隔震装置,由薄钢板和薄橡胶板交替叠合,
并经过高温、高压硫化而成。高温、高压硫化过程是隔震橡胶支座生产中的重要
环节,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单层硫化生产工艺及硫化设备已经成为行业通用的

工艺及设备。
    公司在 IPO 前,隔震橡胶支座按照行业惯例采用单层硫化机进行硫化生产,
掌握了成熟的单层硫化生产工艺,并不断的对工艺和设备进行优化,以提高生产
效率。同时,公司面对现有场地(24.66 亩)利用率已经基本处于饱和的现状,
积极研究双层或多层硫化机的研制及应用,以突破场地不足的限制,快速增加公

司产能。通过不断的研发和试用,公司在双层硫化设备研发及硫化生产工艺完善
方面取得的一定的成效,并在小吨位隔震支座上逐步应用,技术条件已经较为成
熟。2015 年公司与合作伙伴共同开发了 2 台 2000T 双层四柱平板硫化机,并应
用于“北京新机场航站楼隔震项目”大型橡胶隔震支座的生产,在双层硫化生产
工艺及小批量生产方面取得成功,共计生产 D1200 隔震支座 893 套。双层硫化机

一次可以生产 2 套隔震支座,相比单层硫化机一次只能生产 1 套隔震支座,生产
效率提高了 1 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司场地不足的限制。公司在“减隔震制
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研究论证时,综合考虑现有场地、资金实力及已掌握的
双层硫化生产工艺的成熟度等因素,决定采用双层四柱平板硫化机方案,通过生
产线改造方式增加产能 60000 套隔震支座。

    公司在 IPO 前已经成熟掌握了单层硫化生产工艺、双层硫化生产工艺及小批
量大型支座生产的经验。
    2、公司 IPO 后技术路线选择的变动原因、原募投项目所在地土地不够实现
原募投项目计划的具体原因、公司在昆明开发区新购置土地的必要性
    公司原“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是在公司现有的生产场地中将单

层硫化设备改造成双层硫化设备,在不增加生产场地的基础上,通过工艺改造实
现产能的提升。但双层硫化生产工艺在实际大规模生产过程中,在产品合格率、
操作复杂性以及新型产品适用性等方面存在不足:
    ①中间层板面沿四柱上下滑动,虽配合间隙很小,但因板面过大,压力不均
匀,经常出现橡胶支座硫化过程中溢胶不均匀、支座侧向不均匀变形、支座平整

度较差的情况,产品报废率高于单层硫化机。
    ②双层四柱平板硫化机结构复杂,同时上下两层模具中心误差必须保证在
1mm 以内,实际操作过程较为繁琐;硫化开始初期,因橡胶流动产生摩擦力,导
致上下两个模具压力不均匀,同一模具侧向压力不均匀,也造成产品合格率下降。

    ③2015 年时,市场上设计、应用的主要产品是Ⅰ型隔震支座,公司主营产
品也是Ⅰ型隔震支座;随着技术提升,目前市场上设计、应用的主要产品是各项
性能更加优越的Ⅱ型隔震支座,目前公司产品也主要是Ⅱ型隔震支座。因Ⅱ型隔
震支座自身较重、生产所用的模具也较重、管路较多、双层硫化机上层操作面较
高存在安全隐患等,双层硫化机生产Ⅱ型隔震支座难度较大,实施风险也较大。

    公司上市后,通过与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沟通协商,能够快速通过公开“招
拍挂”方式在空港经济区内取得 60 亩土地用于项目建设,可解决公司生产场地
不足的问题,并且项目开始后公司在五年内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返还扶持。公司
在具备解决场地不足限制的能力后,面对双层硫化生产工艺在实际大规模生产过
程中的不足,重新对募投项目采用单层硫化生产工艺或双层硫化生产工艺进行了

审慎论证,如继续按照双层硫化生产工艺实施“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
目,则必须进一步对双层硫化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并重新研制或改进双层硫化机,
由于双层硫化生产工艺的优化及双层硫化设备性能的研制或改进具有不确定性,
可能对募投项目效益造成影响,而公司在新的场地采用单层硫化生产工艺新建项
目可以在适当增加土地购置、厂房建设投资的基础上,快速解决双层硫化生产工

艺路线所存在的问题。为尽快推动募投项目的实施,快速提升公司产能以应对快
速增长的市场需求,经审慎论证,公司将双层硫化设备生产工艺变更为单层硫化
生产工艺,变更后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与变更前项目效益测算基本一致。
    综上,公司 IPO 后变更募投项目变技术路线选择的变化是合理的,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在昆明空港开发区新购置土地以突破公司生产场地受限问题具有必要

性。
    3、IPO 募投项目的技术路线规划是否审慎严谨,以上调整是否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情形
    公司 IPO 募投项目的技术路线规划是根据当时公司所处的经营现状、资金实
力、已掌握的生产工艺等方面综合论证的规划,符合公司当时的实际情况。公司

上市后,在有条件购置新场地的前提下,为了避免双层硫化生产工艺的不确定性、
           进一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经充分论证进行了以上调整,变更前后的
           募投项目效益测算与变更前基本一致。2019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及 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投

           项目变更的议案,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
                公司技术路线规划是审慎严谨的,以上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2)问:请说明各募投项目截至目前的投入明细、仍需完成的工作以
           及预计完成的时间,以上各项目进度是否与计划一致,如有不一致,请说明原
           因及合理性;

                1、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明细及后续工作计划
                                                                                                    单位:万元

                                        拟投入金     自有资金投           募集资金   后续拟投             完成时间/
            项目建设目标
                                           额            入金额           投入金额    入金额             拟完成时间
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                      5,717.85         2,075.53          2541.99   1,100.33                 -
     场地改造                             298.17            21.31           276.86              -        2018 年 9 月
     硫化机采购                         3,040.75           1240.2         1,162.51      638.04        预计 2020 年 5 月
     组合模具采购                        1929.52           715.73           846.14      367.65        预计 2020 年 5 月
     机器人喷涂线改造                     191.93            98.29            58.20       35.44       未支付尾款及质保金
     喷砂机采购                            58.00                  -          34.80       23.20       未支付尾款及质保金
     清洗机采购                            58.00                  -          29.00       29.00       未支付尾款及质保金
     过滤器、风管、吸附设备                20.00                  -          20.00              -    未支付尾款及质保金
     电改天然气新建锅炉房及设备           121.48                  -         114.48        7.00       未支付尾款及质保金
铺底流动资金                            1,027.52                  -                  1,027.52          竣工验收后使用
               合   计                  6,745.37         2,075.53         2,541.99   2,127.85                 -

                2、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投资明细及后续工作计划
                                                                                                    单位:万元
                                                          后续拟投             完成时间/
    项目建设目标           拟投入金额    已投入金额                                                         备注
                                                          入金额               拟完成时间
可行性研究及项目备案                5                5                -     2019 年 8 月 30 日                -
                                                                                                    305.408 万元定金为自
购置项目用地                 1,527.04      1,527.04                   -    2019 年 10 月 12 日
                                                                                                         有资金投入
土地平整                       780.00           264.62       515.38         预计 2020 年 6 月        2020 年 4 月开始平整
前期相关费用                    479.4            29.76       449.64         预计 2020 年 9 月                 -
项目行政审批工作                    -                -                -     预计 2020 年 9 月                 -
土建主体工程建设             8,015.64                -     8,015.64         预计 2021 年 6 月        建设工程+辅助工程
设备采购招标             18,860.43           -   18,860.43    预计 2021 年 9 月         设备+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         150.00          -      150.00    预计 2021 年 9 月              -
项目竣工验收                  45.00          -       45.00    预计 2021 年 10 月    竣工图及竣工验收
工程监理费                    37.60          -       37.60    预计 2021 年 10 月             -
铺底流动资金               5,000.00          -    5,000.00            -                      -
合计                     34,900.11    1,826.42   33,073.69            -                      -

               公司各项目进度与计划一致,新建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工作正在按照相关政
        府部门的审批程序进行办理。本项目行政审批工作进展及后续工作计划如下:
               行政审批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拟完成时间                         备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2019 年 12 月 16 日       地字第云滇中新区空港 201900034 号

        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2019 年 12 月 12 日                滇中审查[2019]40 号

        项目排水咨询意见审批             2020 年 3 月 30 日                排水意见[2020]026 号

        项目净空保护参考意见审批         2020 年 3 月 31 日               云机场昆函[2020]37 号

        项目岩土咨询                       2020 年 4 月                             -

        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2020 年 4 月 7 日                          -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2020 年 4 月 29 日               云空港水许可[2020]7 号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查             预计 2020 年 6 月                          -

        项目净空高程审批                 预计 2020 年 6 月                          -

        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审核         预计 2020 年 6 月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预计 2020 年 6 月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预计 2020 年 7 月                          -

        工程施工图审查                   预计 2020 年 8 月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             预计 2020 年 9 月                          -

               ※第(3)问:分项说明各募投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国内产能、产业政策、需
        求变化、项目行政审批是否存在障碍、项目预计收益是否发生变化,各募投项
        目是否出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6.3.5 条中涉及
        的情形,如是,请对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论证;
               1、公司 IPO 各募投项目所涉及的产品的产业政策、需求变化及国内产能

               公司 IPO 各募投项目所涉及产品为橡胶减隔震制品,主要为隔震橡胶支座。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有利于减隔震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产业政
策,为减隔震行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和政策基础。云南、山西、甘肃、
山东、新疆、四川、海南、合肥等省市陆续对部分地区(主要是抗震设防烈度 8
度及以上地区)的学校、医院等建筑物要求强制或优先使用减隔震技术。其中,

云南、山西、甘肃对学校和医院为强制使用;山东对学校和三级医院为强制使用;
新疆自 2016 年起,具备条件的房屋、市政工程等建筑物强制使用;四川、海南
对学校和医院为优先使用;合肥市对于重大医疗用建筑强制使用,学校优先使用。
2019 年 10 月,国家司法部完成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
意见征集工作,《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位于高烈

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应急
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建筑应当采用隔震减震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设
防地震时不丧失建筑功能”,同时鼓励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隔震减震技术,提高
抗震性能。另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本)》及《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纳入鼓励类第二十一类“建筑”第 1 款“建筑隔震减震

结构体系及产品研发与推广”,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
    如果《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能够颁布且相关条款无重大
变化,公司预计强制性要求政策覆盖的高烈度设防地区(云南省为 7 度以上、其
他省份为 8 度以上)范围将由原 5 省 47 市的 287 个区县增加至 23 省 126 市的
648 个区县,新增 18 省 79 市的 361 个区县。另外,根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

例(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政策落地后,强制性政策要求覆盖范围还将新增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现行的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 年)包括 24
个地区和 11 个城市,国土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 10%。我国大陆 31 个省、自
治区、直辖市均有区域属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代表性的区域有首都圈地区、
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武汉市、长沙市、重庆市等。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覆

盖范围包括 1078 个区县(部分区县与高烈度设防区有重叠,但重叠度不高)。
    公司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建筑减隔震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在行业内具有
明显的技术优势和品牌、项目经验优势,在房屋建筑减隔震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
占有率,特别是在云南省内市场的占有率超过 50%。目前行业内具备自主研发生
产能力、持续时间较长的企业除本公司外大约有 13 家,其规模相对较小,国内

建筑减隔震行业不存在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形。
    2、项目行政审批是否存在障碍、项目预计收益是否发生变化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取得
了有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不存在行政审批障碍。

    “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现已取得项目用地《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地字第云滇中新区空港 201900034 号)、《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滇中审查
[2019]40 号)、《关于对“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排水咨
询意见》(排水意见[2020]026 号)、《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智能化减隔震

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B153001025)、《云南省昆明空
港经济区水务局关于<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
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空港水许可[2020]7 号),现已完成项目用地土
地平整工作,并完成了设备的招标工作。后续公司将按照有关部门的审批程序完
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

可证》等行政审批工作。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行政审批工作正在按照相关政府部门审批程序办理,不存
在障碍,项目预计收益未发生变化。
    3、各募投项目是否出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第 6.3.5 条中涉及的情形

    截止目前,公司变更后的“减隔震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已使用募集资
金 2,541.99 万元,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4.43%,“新建智能化减隔震
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 1,519.35 万元,占项目计划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5.6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
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不存在项目搁置的情形;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建设周期为 2

年,未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募投项目未出现其他异常情
形。
    公司各募投项目未出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6.3.5 条中涉及的情形。
    ※第(4)问:2020 年 4 月 3 日,你公司披露公开发行可转债预案,拟募集

资金不超过 28,500.00 万元投入“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
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 30,000 万元,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河北震安减震技
术有限公司。请说明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
备制造基地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的技术路线、下游应用领域、目标客户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未扩大募投项目
规模而在河北新建同类项目的原因,建成后该产品的总产能,在建及新增产能
爬坡进度预测情况、未来五年该产品下游需求预测、是否存在产能利用率不足
的风险,结合相关行业景气度的变化情况说明该投资的审慎性。
    1、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

目”与 IPO 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的技术路线、
下游应用领域、目标客户等方面是否存在差异
    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产品涉及建筑减震产品 3 万套和隔震产品 3 万套两类,IPO 募投项目“新建智能
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产品主要涉及隔震产品 5 万套。两个项目隔震

产品技术路线和下游应用领域不存在差异,目标客户仅存在区域性差异(可转债
募投项目主要服务北方地区客户)。减震产品与隔震产品的生产工艺存在较大的
差异,但均属于建筑抗震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不存在明显差异,客户可根据建设
设计要求选择使用减震产品、隔震产品或配套使用。
    2、未扩大募投项目规模而在河北新建同类项目的原因

    公司选取在河北新建同类项目主要是出于公司生产基地战略布局以及快速
应对全国范围内(特别是北方地区)潜在的巨大市场需求考虑。公司目前的生产
基地在交通不便的云南地区,而公司产品重量在几百斤到十几吨之间,产品运输
问题对公司产品在北方市场的开拓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在唐山建立生产基地
主要为了便于公司开拓北方市场。唐山作为国内发生过严重地震灾害的城市,对

地震危害具有较强的认知,当地政府大力支持引进本项目。
   2019 年 10 月 8 日,司法部发布《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明确规定“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
院、养老机构、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建筑应当采用隔震减震技术,
保证发生本区域设防地震时不丧失建筑功能”,同时鼓励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隔

震减震技术,提高抗震性能。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预计《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
例》的出台及实施,将大幅提高云南省外特别是北方地区的减隔震行业市场需求,
具体来看北京、天津、河北是政策覆盖的重要区域,未来市场空间较大,为了更
有利的开拓市场,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内市场占有率,公司决定在河北唐山投资

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
    3、建成后该产品的总产能,在建及新增产能爬坡进度预测情况
    公司各募投项目建成后,隔震产品的年产能将增加至 12.8 万套,减震产品
的年产能将增加至 4 万套。
    公司在建及新增产能爬坡进度预测如下:

                                                                      单位:万套
产品类型     生产基地产能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现有生产基地        3.6       3.6       3.6       3.6       3.6       3.6

           技改项目新增产能    0.8       1.2       1.2       1.2       1.2       1.2
           新建智能化减震及
           隔震制品装备制造      -        -        1.2       1.8       2.4         3
隔震产品   基地项目(唐山)
           新建智能化减隔震
           制品装备制造基地      -        -          2         3        4          5
           项目(昆明)
                 合计          4.4       4.8       8.0       9.6       11.2      12.8

           现有生产基地          1        1          1         1        1          1
           新建智能化减震及
减震产品   隔震制品装备制造      -        -        1.2       1.8       2.4         3
           基地项目(唐山)
                 合计            1        1        2.2       2.8       3.4         4

    4、未来五年该产品下游需求预测、是否存在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风险
    建筑减隔震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关
扶持政策,大力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近几年来,在政策扶持及产品示范效应的带
动下,国内建筑减隔震行业市场容量快速扩大。
    2019 年 10 月,国家司法部完成了《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的意见征集工作,《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位于高
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机构、应
急指挥中心、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建筑应当采用隔震减震技术,保证发生本区域
设防地震时不丧失建筑功能”,同时鼓励在装配式建筑中应用隔震减震技术,提
高抗震性能。如果《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能够颁布且相关条
款无重大变化,公司预计强制性要求政策覆盖的高烈度设防地区(云南省为 7

度以上、其他省份为 8 度以上)范围将由原 5 省 47 市的 287 个区县增加至 23
省 126 市的 648 个区县,新增 18 省 79 市的 361 个区县。另外,根据《建设工程
抗震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款,政策落地后,强制性政策要求覆盖范
围还将新增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现行的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
年)包括 24 个地区和 11 个城市,国土面积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 10%。我国大陆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区域属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代表性的区域有
首都圈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武汉市、长沙市、重庆市等。地震重点
监视防御区覆盖范围包括 1078 个区县(部分区县与高烈度设防区有重叠,但重
叠度不高)。
    公司预测,未来五年内,国内建筑减隔震行业市场容量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

的态势,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在建及新建项目新增的产能将随着市场容量的扩大
逐步释放,新增的市场需求对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公司
将抓住此契机,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完善公司产业基地布局,提高公司在行业内
的市场占有率,有效的消化新增产能。从长远来看,公司不存在产能利用率不足
的风险,但是如果公司短期内的市场开拓不能够很好的与新增产能相匹配,或者

市场中出现较为强劲的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份额,公司短期内可能面临产能利用率
不足的风险。
    5、结合相关行业景气度的变化情况说明该投资的审慎性
    目前,国内建筑减隔震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等基
础设施建设行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属于政府规划引领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加强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拉动投资和消费增
长,扩大就业。近年来,国家及各地方政府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力度不断加
大,2018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
板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01 号),支持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机场
等设施建设。预计未来几年,我国仍将持续大规模投入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

筑等基础设施建设。
    2019 年 4 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补短板、增
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行动计划(2019-2023 年))的通知,计划启动实施社
会事业项目 306 项,计划完成投资 2781 亿元。行动计划主要针对云南省内教育

资源和医疗资源,项目实施后将在省内新建一批学校和医院,公司在云南省内的
业务机会也会随之增加。
    2020 年一季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工率未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产品市
场需求旺盛,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9.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17.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增长 39.12%。公司从生产基地战略布局以及快速应对全国范围内潜在的巨大
市场需求出发,在云南及河北地区投资新建生产基地具有合理性和审慎性。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公司 IPO 前对于单层设备生产工艺与多层设备生产工
艺的可行性进行了审慎的研究;IPO 后技术路线选择的变化原因合理,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在昆明开发区新购置土地具有必要性;IPO 募投项目的技术路线

规划审慎严谨,技术路线的调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各募投项
目进度与计划一致;募投项目行政审批不存在障碍;项目预计收益未发生变化;
各募投项目未出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6.3.5 条
中涉及的情形;公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震及隔震制品装备制造
基地项目”与 IPO 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化减隔震制品装备制造基地项目”涉及的

隔震产品的技术路线和下游应用领域不存在差异,目标客户仅存在区域性差异
(可转债募投项目主要服务北方地区客户),减震产品与隔震产品的生产工艺存
在较大的差异,但均属于建筑抗震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不存在明显差异,客户可
根据建设设计要求选择使用减震产品、隔震产品或配套使用;公司未扩大募投项
目规模而在河北新建同类项目的原因合理;未来五年内,国内建筑减隔震行业市

场容量将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市场前景广阔。公司在建及新建项目新增的
产能将随着市场容量的扩大逐步释放,新增的市场需求对公司新增产能的消化提
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从长远来看,公司不存在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风险,但是如
果公司短期内的市场开拓不能够很好的与新增产能相匹配,或者市场中出现较为
强劲的竞争对手抢占市场份额,公司短期内可能面临产能利用率不足的风险;目
前国内建筑减隔震行业下游行业主要为学校、医院、大型公共建筑等基础设施建
设行业,下游行业景气度及产品需求呈现上升趋势,公司从生产基地战略布局以
及快速应对全国范围内潜在的巨大市场需求出发,在云南及河北地区投资新建生

产基地具有合理性和审慎性。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震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