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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11  

						证券代码:300767           证券简称: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雪主持。本

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震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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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

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震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下,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逐项自查后,公司监事认为公司各项

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条

件。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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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施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公司拟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部分内

容进行修订,除修订的内容外,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核,

同意通过此次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发行规模

    修订前:

    本 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总 规 模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28,500.00 万 元 ( 含

28,5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且不超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发行

规模。

    修订后:

    本 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总 规 模 不 超 过 人 民 币 28,500.00 万 元 ( 含

28,500.00 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且不超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的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为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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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与会监

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震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施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在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震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施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在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下,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

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修订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经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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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议案》。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震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施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修订了《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震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

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的议案》。

    鉴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发布施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修订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5
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项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

公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

书详细披露了公司本次发行概况、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公

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情况等。经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进行审核,

确认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

意见》。




                                                  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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