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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震安科技: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的2020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0-12-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0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震安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炳辉                 联系电话:010-85127760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英才                 联系电话:010-8512773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白英才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0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0 年 12 月 2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查阅公司章程及
各项规章制度;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基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走访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以及投资决策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司对外投资交易记录;查阅募集资金专
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表;与内审部门人员、财务部人员、董事会秘书就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审计部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查阅公司信息披
露制度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材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
载公司资料;查阅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与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相关人
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
部的相关规定;查阅历次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与财务人员沟通,
询问公司是否发生关联交易及审议对外担保的内部流程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相关的审议程序及公告文件;查阅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审批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
支付凭证;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人员,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方
向及合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             
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了解公司业绩情况;查阅行
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季报、半年报资料,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关于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披露;对公司
高管进行访谈,了解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对公司管理层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查阅公司章程、分红方案;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保荐机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炳辉                      白英才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