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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3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
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基于公司现实的运营考虑及发展战略整体规划,新增全资子公司杭州迪普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信息”)参与“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
安全平台项目”的实施。同时,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迪普信息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元无息借
款用于实施 “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借款期限自实际借
款之日起算,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
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我们认为:公司增加实施主体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运营的需要,关于本次募
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
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迪普信息提供借款,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加快公司
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
于募投项目。
    二、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能
够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签署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同意董事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决议许可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
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鉴于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要求境内上
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
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适用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的事项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78,880,015.27 元和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592,771.70 元。本次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
师报字[2019]第 ZF10498 号)予以鉴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78,880,015.27 元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592,771.70 元。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   冰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段海新




                                          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龙平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