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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普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5-23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7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
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准则”),境内上市企业
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
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上述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新金融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财会
[2019]6号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新金融准则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
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
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
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
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
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
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准则衔接规定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
资产、股东权益无影响。

    三、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
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为了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