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19-05-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
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
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迪普科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473 号《关于核准杭州迪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001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1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400,010,000.00 元。截至 2019 年 4 月 9 日,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4,001 万股,发行价格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312,300.00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人民币 23,000,000.0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直 接 相 关 的 外 部 费 用 人 民 币 13,521,3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12,791,000.00 元。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69 号《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情况 环评备案
安全威胁态势 滨发改体改 备案号:
115,369,800.00 115,369,800.00
感知平台项目 [2017]009 号 201733010800000149
新一代高性能
云计算数据中 滨发改体改 备案号:
171,568,100.00 171,568,100.00
心安全平台项 [2017]010 号 201733010800000148
目
新一代高性能
滨发改体改 备案号:
应用交付平台 79,442,500.00 79,442,500.00
[2017]011 号 201733010800000147
项目
网络安全产品 高新(滨
备案号:
及相关软件开 200,000,000.00 46,410,600.00 江)发改备
201733010800000140
发基地项目 [2017]015 号
合计 566,380,400.00 412,791,000.00 - -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
募投项目的情况
(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
于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现实的运营考虑及发展战略整体规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加快推进“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建设,公司拟新增全资
子公司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信息”)参与“新一代高性
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的实施。
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
拟向迪普信息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新一代高性能云计
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完成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后续具体
工作。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迪普信息拟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承接上述借款,以确保募集资金
的使用安全。
除上述增加募投项目“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的实
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外,该募投项目的
其他内容不发生变化。
(二)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迪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通和路 68 号中财大厦 11 楼 A 区 05 室
法定代表人:邹禧典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26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5 月 26 日至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28T9JR2H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信息技术、
计算机软硬件、数据通信产品、网络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及网络产品;生产、
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安全产品、应用交付产品及网络产品、通信设备;服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或技
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迪普信息 100%股权
四、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迪普信息参与
“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的实施并向迪普信息提供总额
不超过 5,000.00 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
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迪普信息参与“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
全平台项目”的实施并向迪普信息提供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元无息借款用于
实施“新一代高性能云计算数据中心安全平台项目”,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
在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一致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赵 军 谢思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