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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普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3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聘任郑树生为总经理,聘任周顺林、钱雪彪、陈瑾瑾、康亮、李治为公
司副总经理,聘任邹禧典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张龙平、肖冰、王匡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