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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普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3-15  

                        证券代码:300768            证券简称:迪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8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
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公司已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
办理指南第5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及核查情况

    1.公司2021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告,并在公司内部公示了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内容包括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等信息,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14日,时限不少于10日。
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及子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担任的职务等。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业务办理指南》、《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
情况,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激励对
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任职的核心技术和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

       4.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