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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普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匡)2021-04-22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匡)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谨慎、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积极出
席、列席公司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历次公司董事会会议,没有
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同时,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事
项经营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
基础上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自任职起,公司共召开会议
情况如下:

召开董事会会                                     缺席   召开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议次数                                       (次)       次数           次数
     4              4               0            0           1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的立场,本人在 2020 年度任职期
间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 2020 年 5 月 1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针对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事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针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关于豁免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针对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关于 2020 年
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和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和非经常性损益表、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豁免实际控制人继续履行相关承诺等发表
了同意的专项说明或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
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0
年度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召集并参
加相关会议,切实履行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制度,就关于公司战略规划
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季度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报告或提请董事会审
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度内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关注传媒、网络等对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及
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
体股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公司全力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信、人员安排等条
件,较好的传递了我们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级监管部
门等之间的信息往来,并且公司管理层主动汇报公司经营和管理情况,支持我们的工作,
为我们做出决策提供便利。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1 年,本
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匡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