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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莱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0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鸥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8 万台(2 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即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
智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智莱”)进行增资,具体方案为: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39,178 万元对湖北智莱进行增资,其中 39,178 万元计入湖北智莱注册
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智莱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至 40,178 万元,增资资金将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湖北智莱增资实施募
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金额为 89,928,796.24 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 6,663,207.41
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9,928,796.24 元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6,663,207.41 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89,928,796.2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一并以募
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 6,663,207.41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管理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三)投资品种: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
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
稳健性的理财产品等。

    (四)授权及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
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
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不
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