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5-08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莱科技”“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
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
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9 号)核准,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30.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7,17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98,830,000.00 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到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
上会师报字(2019)第 2747 号《验资报告》。
根据《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本次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新增年产 8 万台(2 万套)智能快件箱产
1 39,421.00 39,178.00
能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31.00 8,531.00
3 市场营销与用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174.00 6,174.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70,126.00 69,883.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3、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
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自有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等。
4、授权及实施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创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
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
险,公司拟定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
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
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
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
报。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尚需取得公司股
东大会的批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智莱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2、智莱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
合全体股东利益;
3、智莱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智莱科技使用不超过 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使用
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的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