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6 月 17 日,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本次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调整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30.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56,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7,17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98,83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到账,上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9)第 27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项目的使 用计划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投入(万元) 新增年产 8 万台(2 万套)智能快件箱 1 39,421.00 39,178.00 产能扩建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31.00 8,531.00 3 市场营销与用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174.00 6,174.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70,126.00 69,883.00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情况 (1)调整“新增年产 8 万台(2 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以下 简称“新增产能项目”)的原因及情况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年扩大,原项目实施地点的厂区面临拥挤和布局不优 化的局面,已不能满足新增产能项目实施的需要。为优化生产流程布局、改善原 有生产车间作业空间和作业环境、适应大客户对公司分区生产的需求,并为后续 调整产能、扩大生产能力提供充足的空间,同时公司部分生产所需原材料加工需 要更大的加工车间。为此,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湖北智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湖北智莱”)计划与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协议,拟使用募 集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东路的 150 亩土 地,用于建设新厂房。新增产能项目计划新增土地购置费 2,500 万元,相应减少 辅助设备购置与安装费,未来若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将以自有资金解决。 新增产能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明细如下: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调整金额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一 建设投资 33,610.00 33,610.00 - 1 工程费用 31,351.00 28,851.00 -2,500.00 1.1 基础设施 3,092.00 3,092.00 - 1.2 厂房建设与其他费用 9,705.00 9,705.00 - 1.3 设备购置与安装费 18,554.00 16,054.00 -2,500.00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调整金额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2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378.00 2,878.00 +2,500.00 2.1 土地购置费 243.00 2,743.00 +2,500.00 建筑单位管理及前期 2.2 135.00 135.00 - 费用 3 预备费 1,881.00 1,881.00 - 二 铺底流动资金 5,811.00 5,811.00 - 三 项目总投资 39,421.00 39,421.00 - (2)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项目”)的原因及情况 公司一直以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作为发展动力,研发项目对公司研发人员的 构成及能力均存在较高要求,公司在薪酬激励上向研发人员倾斜,对有特殊贡献 的技术人员给予奖励。研发项目中的研发人员储备早于项目实施计划,人员费用 前期已置换 2,247.06 万元,将超出原募投计划方案。近年来,由于研发人员用 工薪酬成本提升较快,公司一方面加大研发投入,确保公司研发进度,另一方面 为了更好的激励员工,保证研发人员的稳定性,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研发项 目计划新增建设期场地租赁费 300 万元、建设期人员费用 2,745 万元,相应减少 硬件设备购置安装费以及建设期研发材料费,未来若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将以 自有资金解决。 研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明细如下: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调整金额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一 建设投资 8,531.00 8,531.00 - 1 工程费用 3,745.00 1,700.00 -2,045.00 1.1 场地装修费 330.00 330.00 - 硬件设备购置安 1.2 2,981.00 936.00 -2,045.00 装费 软件工具购置安 1.3 434.00 434.00 - 装费 2 工程建设其他费 4,561.00 6,606.00 +2,045.00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调整金额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用 建设期场地租赁 2.1 66.00 366,00 +300.00 费 建设期研发材料 2.2 1,450.00 450,00 -1,000.00 费 建设期合作研发 2.3 500.00 500,00 - 费 2.4 建设期人员费用 2,545.00 5,290.00 +2,745.00 3 预备费 225.00 225.00 - 二 总投资 8,531.00 8,531.00 - (3)调整“市场营销与用户网络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营销项目”)的 原因及情况 “市场营销与用户网络建设项目”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武汉增设营 销服务中心,且拟将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购置、租赁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变更 是从公司及股东长远利益出发,由公司购买房屋用于办公或仓库供该项目使用, 将更好的实现公司资源的优化配置,为该项目的实施用房提供长期保障,消除租 赁场地给项目持续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营 销项目计划新增建设期人员费用 1,400 万元、场地购置费用 2,200 万元,相应减 少场地装修费、硬件设备购置安装费以及建设期场地租赁费,未来若该项目存在 资金缺口,将以自有资金解决。 营销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调整明细如下: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调整金额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一 建设投资 6,174.00 6,174.00 - 1 工程费用 3,012.00 812.00 -2,200.00 1.1 场地装修费 1,980.00 280.00 -1,700.00 硬件设备购置安装 1.2 699.40 199.40 -500.00 费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调整金额 序号 项目 (万元) (万元) (万元) 软件工具购置安装 1.3 332.60 332.60 - 费 2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982.00 5,182.00 +2,200.00 2.1 建设期场地租赁费 1,668.00 268.00 -1,400.00 2.2 建设期人员费用 1,314.00 2,714.00 +1,400.00 2.3 场地购置 - 2,200.00 +2,200.00 3 预备费 180.00 180.00 - 二 总投资 6,174.00 6,174.00 -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调整新增产能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拟购置的土地位于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临近工厂生产基地, 在铁路、公路、水路交通方面具有天然的地理位置优势。同时,咸宁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企业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问题能够及时得到 有效解决。 2019 年上半年,公司以自有资金购置配套生产设备并拟在越南投入生产, 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整体产能紧张的情况,为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供产 能支持。公司在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将积极推动项目建设,未来若该项目存在 资金缺口,将以自有资金解决。 (2)调整研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智能快件箱行业近几年发展迅猛,公司为研发中心建设及产品创新和技 术创新提前开展了人才引进和储备工作,前期已置换“建设期人员费用”项目资 金 2,247.06 万元,导致“建设期人员费用”项目可使用资金不足。公司研发人 员薪酬成本上升较快,同时也为更好的保证研发人员的稳定性和激励研发人员, 公司需要相应的调整“建设期人员费用”项目使用资金总额。 目前,公司研发团队分布在公司总部、分公司、子公司,人员较为分散,难 以形成合力,各环节沟通和协助效率还有待改善。公司拟在公司总部所在附近租 赁场所,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将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关研发人员随项 目集合办公,对促进研发团队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整体工作效率起到保障作用。 (3)调整营销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原营销项目涉及的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较为紧张,同时也受当地租金、 租赁面积、合同期限等条件的限制。如果公司仍以租赁的方式实施项目,会给项 目的持续实施带来不确定的影响。同时,根据公司对项目实施地点的考察,部分 城市的租售比不合理,如仍按原计划的方式实施营销项目,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公司将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调整为“购置或租赁”,长期来看更符合 成本与效益的考虑,能更好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是公司根据 实际生产经营及管理需要进行的调整,能够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是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的重要布 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可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 资金使用计划。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 和资金使用计划是基于公司的实际运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分析、论 证后作出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智莱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智莱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是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综上,保荐机构对智莱科技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 金使用计划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