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作为深圳市智 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莱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智莱科技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 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 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智莱科技于 2019 年 4 月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发 行价格 30.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75,6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717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69,88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9)第 27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7,190.95 万元,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 35,408.59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34,943.86 万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与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 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和全资子公司湖北智莱与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 银行的上级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 相关的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情况一致,未有募集资金使 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活期存储余额 存放状态 新增年产 8 万 上海浦东发展 台(2 万套) 湖北智莱科技 7904007880 1 银行深圳罗湖 499.92 活期存储 智能快件箱产 有限公司 1700000374 支行 能扩建项目 深圳市智莱科 中信银行股份 研发中心建设 8110301012 2 技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深圳 232.03 活期存储 项目 300437345 司 盐田支行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活期存储余额 存放状态 市场营销与服 深圳市智莱科 华夏银行深圳 1085100000 3 务网络建设项 技股份有限公 411.91 活期存储 南园支行 0401581 目 司 深圳市智莱科 招商银行股份 7559015824 4 补充流动资金 技股份有限公 有限公司深圳 已注销 - 10886 司 东门支行 合计 1,143.86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的募集集资金账户(755901582410886)已于 2019 年 7 月 1 日注销。 上述活期存储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理财及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 续费为 469.45 万元,其中银行理财收益 412.97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 34,943.86 万元,其中活期存储余额为 1,143.86 万元,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 理财产品为 33,800.00 万元。 四、本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69,883.00 27,190.95 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 35,408.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资金总额 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更项目 本年度投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度(%) (含部分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3)=(2)/(1) 变更)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增年产 8 万台(2 万套)智能快件 否 39,178.00 39,178.00 8,958.96 14,420.68 36.81% 22,873.06 是 否 箱产能扩建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8,531.00 8,531.00 1,354.26 4,110.18 48.1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否 6,174.00 6,174.00 877.73 877.73 14.2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否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6,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69,883.00 69,883.00 27,190.95 35,408.59 — — — —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 不适用 存在差异的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2019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况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1、公司拟使用“新增年产 8 万台(2 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咸宁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东路的 150 亩土地,用于建设新厂房; 2、公司拟使用“市场营销与用户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在武汉增设营销服务中心; 3、公司拟使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在公司总部所在附近租赁场所,新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2019 年 6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况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市场营销与用户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增加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在武汉增设营销服务中心。将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为购置、租赁相结合的方式。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 情况 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以募集资金 89,928,796.24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以及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银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 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等。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购买保本型理财的金额为 33,8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保本理财。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调整部分募 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和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1、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8 万台(2 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调整资 金使用计划 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8 万台(2 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在项目资 金总额不变的基础上,新增土地购置费 2,500 万元,相应减少辅助设备购置与安 装费。项目实施主体湖北智莱科技有限公司将通过招拍挂方式购买位于咸宁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永安东路的 150 亩土地,用于建设新厂房。 2、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资金使用计划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项目资金总额不变的基础上,新增建设期 场地租赁费 300 万元和建设期人员费用 2,745 万元,相应减少硬件设备购置安装 费以及建设期研发材料费。 3、公司募投项目“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项目实施方式、资 金使用计划和新增实施地点 募投项目“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在项目资金总额不变的基础上, 新增建设期人员费用 1,400 万元、场地购置费用 2,200 万元,相应减少场地装修 费、硬件设备购置安装费以及建设期场地租赁费。调整项目实施方式由租赁变更 为购置、租赁相结合的方式。在武汉新设营销服务中心,新增项目实施地点。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9,928,796.24 元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6,663,207.41 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 行保本型产品、证券公司理财产品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保本型产品;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等。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 34,943.86 万元,其中活期存储余额为 1,143.86 万元,公司购买的尚未到期的 理财产品为 33,800.00 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 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 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 0843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智莱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莱科技 2019 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古东璟 刘 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