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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莱科技: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3-24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因公司 2020 年日常经营需要,结合市场交易价格的综合判断,公司 2020
年预计与关联方长沙伟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伟祺”)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审核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交易自愿、平等,交易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本年度截
                                                                      2019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本年度预 止披露日
                   关联方                                             度发生金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已发生金
                                                                          额
                                                               额
向关联方
         长沙伟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产品 按市价     100       0      28.79
销售产品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额与实
          关联方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
易类别                    容     定价原则     额                       际发生
                                                                比例
                                                                       额差异
向关联
       长沙伟祺电子
方销售                 销售产品   按市价   28.79     100      1.2%      71.21
       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长沙伟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类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徐志兵

    (3)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3 日

    (4)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德政街 11 号诺亚大厦 1907 房

    (5)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的研发;货架、货柜的销售;塑料制品、木制品、
日用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保温材料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长沙伟祺总资产 2,360,704.15 元,净资产
1,068,191.47 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64,066.22 元,2019 年度净利润
24,549.4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凡晓伟通过深圳市晶辉健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是公司
的间接股东,而长沙伟祺是凡晓伟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
门规章将长沙伟祺认定为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
    长沙伟祺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长沙伟祺的主要业务是向商超销售货柜、储物柜,其在自助寄存柜类设备的
市场开拓能力较强,鉴于关联方的市场开拓能力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公司的经营
战略需要,公司根据 2020 年度预计的业务经营情况,对长沙伟祺的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交易价格按照市场方式确定,以确保交易价格
的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长沙伟祺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关联方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
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 2020 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
正常的业务经营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
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
平、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预计的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系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
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
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国信证券关于智莱科技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