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智莱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30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可行的,风险
是可控制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    关于拟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参与设
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以获取更多的投资机会和收益,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办理与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相关的具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和平




     陈强




     李开忠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