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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莱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3-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智莱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      瑛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      迪               联系电话:0755-8198242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讲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解,结合处罚案例讲解关联交易、
                                                 资金占用等相关规范性要求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存 采

                                                                             在 取

                                  事    项                                   的 的

                                                                             问 措

                                                                             题 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三会”运作                                                               无 无
3.内部控制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
                                                                             无 无
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无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无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 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5.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6.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一致行动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租赁房产等相关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原保荐代表人古东璟先生因工
1. 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持续督导
                                                 保荐工作。国信证券决定由李迪
                                                先生接替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等相关
                                                            职责。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
                                                            无
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瑛               李   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