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021-08-24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资金占用
和对外担保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行了认真审查。
经审查,公司在 2021 年上半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及《对外担保制度》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持续至 2021 年上半年度的
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担保的诉讼等情况,不
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半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和平
陈强
李开忠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