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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莱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强)2022-03-31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强,作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积极出席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就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
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议了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2021 年,公司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大会次数
                                                             议
 陈强      5           0           5              0          否        0

    报告期内,本人均提前仔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
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本年度内历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
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事项,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对公
司以下相关事件发表独立意见:

    1、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
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深圳市智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深圳市智
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人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 年度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续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会计政策变更以及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等事项
在经过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本人对公司会计师
事务所续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

    2、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本人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过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3、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本人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在经过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后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的议案》、《关于公司授信银行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变
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议案》、《关于向光明项目公司支付建设
启动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人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向光明项目公司支付启动资金暨关
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时,本人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
公司向光明项目公司支付启动资金暨关联交易以及公司授信银行由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变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事项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

    5、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的议案》、《关于制定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本人就公司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公司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准时参加每次会议,对会议审
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研究、认真审议,并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关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行
业发展状况,亦及时关注行业内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发展趋势对公司的影响,为公
司的发展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切实履行了展露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
证 2021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
益。

    2、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深
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
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
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
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方面,本人监督公司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
情权。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始终重视对证监会和交易所发布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
学习加深对最新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涉及到公司法人规范治理、保护
投资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提
高对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也为公司的科学决策、风险防范、内控建设提出更
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
决策,为提高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和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作出了应尽的责任。2022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在公司规
范运作、内控建设、董监高行为规范等方面提出更多的建议,推动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地发展。同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件的审议、决策工作,监督管理层
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的执行,确保公司董监高勤勉履职;提高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确保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加强与投资者交流互动工作,
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陈强)》之签署页)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强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