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7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1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C3 栋 15 层深
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干德义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12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98,357,24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1.47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92,825,00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8.01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532,2
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5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4,772,84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9.23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240,
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775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
份 5,532,2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577%。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346,74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3%;反对 10,
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62,3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
9%;反对 1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游晓、郭拴玲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
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