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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莱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财产份额转让提示性公告2022-07-29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财产份额转让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咸宁杰兴顺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兴顺”)的通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干德
义先生、董事王兴平先生、王松涛先生、易明莉女士、丁杰偲先生以及监事会主
席张鸥先生联合告知杰兴顺将以财产份额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杰兴顺的财产
份额。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财产份额转让概述

    持股 5%以上股东干德义先生、董事王兴平先生、王松涛先生、易明莉女士、
丁杰偲先生以及监事会主席张鸥先生联合告知杰兴顺,上述人员本次均将转让所
持杰兴顺的财产份额,转让比例均不超过其本人持有杰兴顺财产份额总数的 25%,
本次转让不涉及杰兴顺持有公司的股份变动。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1、持股 5%以上股东干德义先生承诺“自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含本人通过
杰兴顺、晶辉健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董事王兴平先生、王松涛先生、易明莉女士、丁杰偲先生以及监事会主
席张鸥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 5%以上股东干德义先生、董事王兴平先生、王松涛先
生、易明莉女士、丁杰偲先生以及监事会主席张鸥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上述人员的本次财产份额转让亦严格遵守了其所做出的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持股 5%以上股东干德义先生、董事王兴平先生、王松涛先生、易明莉女
士、丁杰偲先生以及监事会主席张鸥先生的财产份额转让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四、备查文件

    1、《咸宁杰兴顺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有限合伙人拟进行财产份额转
让的告知函》。




    特此告知。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