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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智莱科技: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候选人声明的更正公告2022-09-02  

                        证券代码:300771           证券简称:智莱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候选人声明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披
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现就相关内容更正如
下:

       更正前:

       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邓志明)

    “十四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未曾担任过独立董事,但本人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
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职务,熟悉上市公司运作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黄晓明)

    “十四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未曾担任过独立董事,但本人为行业专家,能够为
公司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并且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邓志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未曾担任过独立董事,但其本人已取得注册会计
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职务,熟悉上市公司运作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
意 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黄晓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
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未曾担任过独立董事,但其本人为行业专家,能
够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并且其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更正后:

       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邓志明)
    “十四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黄晓明)

    “十四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邓志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
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
意 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
    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黄晓明)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
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文件请见公司于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文件。因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