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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19-05-3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 648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7,34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52
元(人民币元,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7,915.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788.78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44,126.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
天健验〔2019〕87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                           13,503.70             3,503.70
  2      风能数据平台及新机型研发项目                     15,000.00            10,114.90
  3      昔阳县皋落一期(50MW)风电项目                   41,016.20            20,508.10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79,519.90            44,126.70

       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变更实施方式的募投项目为昔阳县皋落一期(50MW)风电项目,该项
目实施主体为昔阳县金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风电”)。公司原定
以增资的方式将募投资金投入该公司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但为了加快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且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对金寨风电增资
至8,344万元,公司拟将向金寨风电增资的方式变更为向金寨风电提供借款的方
式。

      除上述变更外,本次募集资金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项目、投资金额
等均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提供借款基本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昔阳县皋落一期(50MW)风电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金寨风电。根据该项目的投资计划及已投入情况,截至2019年4月23日,
昔阳县皋落一期(50MW)风电项目尚待投入募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投资额                     尚待投入募集资金
                                                      预先已投入金额
  昔阳县皋落一期
                 金寨风电               20,508.10           12,100.08            8,408.02
(50MW)风电项目

      为推进该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金寨风电提供无息借款用于
实施“昔阳县皋落一期(50MW)风电项目”,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408.02万
元。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金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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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向金寨风电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经公司管理层
批准可滚动使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

    (二)本次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昔阳县金寨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住所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常家街 1 号政府西院西楼(原昔阳中学西楼)210 室、212 室
法定代表人                                   程晨光
 成立日期                              2015 年 10 月 28 日
 注册资本                                  8,344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                            运达股份持有 100%股权
                      风力发电项目的筹建及相关服务(不得从事生产经营)。
 经营范围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寨风电总资产为
9,764.65万元,净资产为8,346.51万元;2018 年度,金寨风电营业收入为 0 万元,
净利润为0.12万元。

    (三)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金寨风电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昔阳
县皋落一期(50MW)风电项目”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
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金寨风电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四)本次提供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借款到位后,公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3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对金寨风电的募集资
金投入方式,由使用募集资金向金寨风电增资的方式变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金寨
风电提供借款的方式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运达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本事项待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运达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借款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运达股份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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