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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9-12-10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1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二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0 万元,公司认缴出资 450 万元,持股 60%;中节能风力
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节能风电”)认缴出资 300 万元,持股 40%。张北二
台为张北二台镇宇宙营 100MW 风电项目(以下简称“二台项目”)的建设主体,
为实现二台项目尽早并网发电的目标,张北二台各股东方拟尽快推进二台项目投
资建设,为项目建设筹集资金。
       二台项目投资总额约 77,000 万元,计划其中约 20%来源于资本金,剩余 80%
为银行贷款。资本金部分拟由张北二台各股东按持有股份比例同比例将张北二台
注册资本金增至 15,269.05 万元。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上述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资本金外的剩余投资资金以银行贷款方式由张北二台自行筹措。经公司与节
能风电商议决定,张北二台各股东拟按各自持股比例为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额
最高额为 61,076.18 万元,其中运达股份持有张北二台 60%股份,故最高担保额
为 36,645.71 万元,也不超过张北二台该担保项下实际贷款额的 60%。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二台项目的实施及办理项目贷款、担保手续等相关事
宜。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北二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新城区张北运达风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勇毅
    注册资本:75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生产、运营及销售;风力发电技术
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张北二台从事风电场的开发与运营,目前尚处于项目建设阶段。
    2018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张北二台总
资产为 955.53 万元,净资产为 450.10 万元;2018 年度,张北二台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0.10 万元。2019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张北二台总资产为 1256.97 万元,净资产为 750.45 万元;2019
年前三季,张北二台营业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为 0.35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张北二台担保借款事项的细节如担保方式、类型、期限、金额及办理业务的
金融机构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确保未来所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公司此次提
交审议的担保事项一致。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担保是为控股子公司张北二台筹措资金,以推进二台项目的投资建
设,实现尽早并网发电的目标,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张北二台各股东拟按
各自持股比例为贷款提供担保,运达股份最高担保额为 36,645.71 万元,也不超
过张北二台该担保项下实际贷款额的 60%。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逾期担保情况
    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
电工程”)签订《股权质押担保协议》,因参股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崇阳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阳新能源”)和其控股股东水电工程共同承担 3.29 亿贷
款的还款义务,因参股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桂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
阳新能源”)和其控股股东水电工程共同承担 3.28 亿贷款的还款义务,公司将其
持有的崇阳新能源的全部股权(30%)和桂阳新能源的全部股权(30%)质押给
水电工程,担保金额以公司持有的崇阳新能源和桂阳新能源的全部股权价值为限,
且不超过贷款总额的 30%。质押期限为担保事项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
    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参股公司湖南蓝山中电工
程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山新能源”)的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
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工程”)向蓝山新能源提供金额为 1.25 亿元的
贷款,公司拟将持有的蓝山新能源的全部股权质押给中电工程作为反担保,担保
金额以公司持有的蓝山新能源 20%的股权价值为限,且不超过贷款总额的 20%。
质押期限为担保事项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
    除上述股权质押事项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逾担
保及违规担保情况。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担保事宜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董事需要回避。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该项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交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法规要求。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运达股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