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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3-20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运达风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督促公司
合法合规运作。现将 2019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1、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
度,始终认真履行自身监督职责,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
全面监督,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合法经营。

    2、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 7 次监事会会议,其中,现场方式 1 次,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 1 次,通讯方式 5 次。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16 年-2018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预计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
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
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张北二台风力发电
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应收款项减值损
失具体计量方法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宜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暂行额度事宜的
议案》、《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议案》、《关于质押湖南蓝山中电工程新
能源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拟与关联方签订销售合同的议案》、《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二、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运作
情况、公司财务情况、资产收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运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
况,以及公司 2019 年的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监
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
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
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
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

    4、公司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管理,不存在违规
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募投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募投
资金实施方式的变更、闲置募投资金的现金管理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均已履行了
相关审议程序。

    5、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认为:2019 年公司发
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除公
司为参股公司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崇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桂
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未发
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审议通过为湖南蓝山中电工程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张北二台风
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暂未签署相关协议。

    7、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对外投资进行了核查,认为:2019 年度,公司
报告期内的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对外投资事项均按规
定履行审批手续,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公司以委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方式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管理,及时了解被投资单位经营情况,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8、公司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无收购、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三、2020 年工作展望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始终保持独立性,督促公司依法治理,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以恪尽职守
的工作态度和精益求精的学习态度,努力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与素养;积极列席并
监督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以确保各项事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提高公司整体
运作与科学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