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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8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不超过 7,200.00 万元
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自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的累计发生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王建平、李蓥、黄灿

                                                       2020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