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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0-09-11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运达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波                      联系电话:021-53397004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纯领                    联系电话:021-5339700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已阅读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2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4 月 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1、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修订和调整内容
                                                 进行讲解,并从证券发行活动、上市公
                                                 司及相关证券交易活动、上市公司收购、
                                                 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法律责任等几
                                                 方面展开,分析新证券法对一般上市公
                                                 司的主要影响;2、股票买卖与相关信息
                                                 披露的培训,从股份增持、股份减持、
                                                 短线交易防控、窗口期买卖、内幕交易
                                                 管理与限制、股权质押等几个方面结合
                                                 相关案例进行系统讲解和分析。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无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无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无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施
1. 控股股东机电集团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
                                              是       不适用
锁定的承诺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股东杨震宇、高玲、叶杭冶(已离任)、陈
继河、潘东浩、王青、斯建龙、黄立松(已        是       不适用
离任)、陈棋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
诺
3.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限售和自愿锁定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4.控股股东及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关于
                                              是       不适用
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5.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
                                              是       不适用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6.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7.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          是       不适用
承诺
8.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承诺未履行的约束          是       不适用
措施的承诺
9.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2.控股股东关于社保公积金补缴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13.控股股东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房屋租赁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因运达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项目于 2020 年 4 月获得证监会受
                                        理,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财通证券在 2020 年 5 月决定由本次可转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换公司债券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杜纯
                                        领先生接替吴云建先生,担任公司持续
                                        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责任。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关于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持
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彭    波                杜纯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