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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29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
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和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关联方节能风电销售风电机组的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王建平、李蓥、黄灿
                                                         2020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