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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0-10-01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4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杨震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长杨震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46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0%),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365,6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2%)。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杨
震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杨震宇。
    ( 二 )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本公 告 披 露 之日 , 杨 震 宇先 生 持 有 本公 司 股 份
1,46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93,960,000 股的 0.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
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原因:
    杨震宇先生兼任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高管职务后,按照国企管理的相关
规定处置所持公司股份,因受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
股份 25%的要求,上市前杨震宇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杨震宇先生在公司上市前
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365,625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比例的 0.1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拟减持时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进行。
    6、拟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价。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之公司于本次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19 年 10 月 28 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上述本人承诺的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
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如本人在公司本次发行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上述承诺。

   2、其他法定承诺

   杨震宇先生兼任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高管职务后,按照国企管理的相关
规定处置所持公司股份,因受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不超过所持
股份 25%的要求,上市前杨震宇先生仍持有公司股份。杨震宇先生在公司上市前
承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杨震宇先生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述承诺内容。
    三、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杨震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具体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杨震宇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系履行上市时的承诺,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杨震宇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杨震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