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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运达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0-12-25  

                          证券代码:300772             证券简称:运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9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48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已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349万股(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5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7,915.48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788.7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4,126.70万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4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87号《验资报告》。

       (二)募投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向           募投资金投资额       募投资金使用进度

 1     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                            3,503.70            1,069.39

 2     风能数据平台及新机型研发                     10,114.90            6,764.21

 3     昔阳县皋落一期(50MW)风电项目               20,508.10           20,562.98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15.20

               总    计                             44,126.70           38,411.78
    二、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2019 年 5 月,国家发改
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 号),
2018 年底之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0 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
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 年底前仍未完成
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全面
实现平价上网,国家不再补贴。受此政策影响,风电行业从 2019 年 5 月开始进
入抢装潮,整机出货量大幅提升,公司各生产基地的生产出货量也大幅增加。为
保障供货进度,避免智能化改造影响生产能力,公司各生产基地暂未开展大规模
智能化改造。在此背景下,公司拟将该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推迟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不变。
调整后的预计完成时间如下:

                         本次调整前的预计完成    本次调整后的预计完成时
      项目名称
                                  时间                      间
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
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的变
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
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
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主体
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将生产基地智能化改造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
    (二)保荐机构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发表了如下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