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19-08-09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拉卡拉支付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以及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