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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卡拉:关于与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2-24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0-005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已同步完成华为钱包商家收款、用户优惠营销等
业务的联合研发,双方将结合业务合作进程逐步面向市场推广创新产品。公司将
根据业务后续进展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
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合作业务与产品的推广效果及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的
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者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020 年 2 月 21 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为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为软件”)签订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建
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围绕华为终端,连接华为用户与公司商户,开展手
机 POS 收款、会员营销、便民业务和华为 PAY 推广等面向海量用户和商户的业务
合作,提升双方用户规模和活跃度,实现华为用户与商户的交互和互动,并创造
流量增值。
    一、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会员、优惠、营销产品业务合作
    双方将打通华为手机会员用户与公司商户的连接,华为钱包体系引入公司商
户会员营销,商户实现自主流量经营,华为用户使用华为 PAY 即可承兑、核销会
员权益。
    (二)华为钱包商家收款业务合作
    双方共同设计、推广华为钱包商家收款功能,结合银联手机 POS 安全技术,
使集成钱包应用的华为设备成为中小微商户的受理终端与服务入口,双方共同推
动具备华为钱包和 TE 环境的智能硬件设备升级商家收款的功能,促进用户转化
与活跃。
    (三)便民应用合作
    双方开展钱包类便民服务领域的应用合作,公司帮助华为在其钱包中整合还
款、缴费等便民服务资源,丰富用户应用场景,共同完善华为钱包渠道便民服务
内容。
    (四)华为 PAY 线上线下推广
    双方采取商业合作方式推广华为 PAY 应用,通过线下终端引导设立华为 PAY
支付入口,以及线上推广华为 PAY 收单网关等方式,共同促进华为 PAY 在线上线
下支付场景的活跃以及用户习惯转化。
    二、协议的其他内容
    (一)合作机制
    华为软件与公司共同设立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小组组长和成员由双方各自确
定。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建立落地推进工作机制,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合作
进程。
    (二)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双方有权共享共同设计和研发的产品的销售推广、品牌建设成果。
    (2)拉卡拉对自主新拓展的特约商户或存量的优质商户,应引导和动员商
户和用户使用华为钱包。
    (3)华为软件基于拉卡拉设计的服务方案拓展商户,考虑拉卡拉作为收单
机构和综合服务商。
    (4)双方应保证合作信息安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合作商户信息、清
算信息及其他有关资料,获得用户授权以及受人民银行、公安等监管、司法机构
要求的除外。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作期满前,任何一方未在协
议到期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一年。
     三、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平安
     主营业务:主要负责华为钱包服务的设计运营以及华为 PAY 的推广,面向华
为终端用户提供支付、便民服务、卡券优惠等各种应用,提升华为用户活跃度与
产品服务竞争力,丰富华为在全球的软硬件服务生态。
     华为软件为华为全资子公司,华为软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及备案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框架协议的签署,双方已同步完成华为钱包商家收款、用户优惠营销
等业务的联合研发,未来将结合业务合作进程逐步面向市场发布推广。预计创新
产品落地将扩大公司商户服务范围与规模,完善公司面向 C 端用户的增值服务,
有效降低公司商户拓展成本,进一步丰富公司商户服务体系。
     六、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签署后,双方将结合业务合作进程逐步面向市场推广创新产品,
双方合作业务与产品的推广效果及其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业务合作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进展。

序                名称                披露时间          实质性进展
号

 1    《小贷行业数字化金融监管服 2020年1月8日      正在推进,已经处于研
                                                   发实施阶段,尚未签署
      务合作框架协议》                             具体的项目合同


     4、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
或减持的风险,公司无控股股东。
    七、备查文件
    1、《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