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31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授权全资子公司开展对外融资担保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授权广州普惠对外担保金额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做
出的决定,符合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担保额度合法合规,广州普惠有着科学的
风控体系,明确限制单笔担保的金额上限和融资期限,担保风险可控,也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
本次授权事项。
(以下为本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1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王小兰:_________________
2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李 焰:_________________
3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蔡曙涛:_________________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