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05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拉
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作为拉卡
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该事项是公司实施经营战略而进行的投资,该事项的发生有其必要
性和合理性;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
情况。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为本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1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王小兰: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3 月 5 日
2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李 焰: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3 月 5 日
3
(本页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蔡曙涛:_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3 月 5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