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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2021-04-10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紧密围
绕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的核心任务开展了各项工作,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以及董事、管理层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员工的利益。公
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具体如下:
序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号
                                                 1、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4、关于审议监事会 2019 年度工作报
                                                 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1      2020 年 4 月 9 日                       评价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6、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监事薪酬的
                                                 议案
                                                 8、关于审议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9、关于审议收购广州众赢及深圳众
                                                 赢两家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一季度报告
  2     2020 年 4 月 24 日
                              一次会议           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1、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3    2002 年 8 月 17 日                       2、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
                             二次会议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关于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4    2002 年 10 月 22 日
                           三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5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审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权,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等形
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按照股东大
会的决议要求,认真执行了各项决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管理层依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
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较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4、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操作规范、程序严谨、交易价格客观公平,没有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
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
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
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
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
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在公
司治理中应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不断深入推进内
部控制各项工作建立健全,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
    7、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
能,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2021 年度监事会的
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加强监督,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
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2、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
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积极探索总结,促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