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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卡拉: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1-036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
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于2021年1月4日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1年1月8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截止2021年4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并
于2021年1月12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按要求在各个时点
披露了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4月12日,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164,9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最高成交价为31.22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2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9,921,324.3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相关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回
购金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
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
八条、十九条关于敏感期、交易时间及价格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
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1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5,408,666股。自2021年1月11日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至2021年3月15日,公司每五个交易
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0,721,260股(即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3,852,167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用于
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应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