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1-040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
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后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
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
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
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
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
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