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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拉卡拉:关于首发前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暨第二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1-11-08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1-086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前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第一次司法拍卖流拍

                        暨第二次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司法处置标的为公司股东陈江涛先生持有的公司22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0.27%。上述股份为限售股,拍卖获得该股份的新主体需继续履行陈江涛先生的
    相关承诺。
    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
    户等环节,最终是否拍卖成功,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陈江涛先生未在公司任职,该事项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9 月27日披露了

《关于首发前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1-068)。公司首发前股东陈江涛先生所持有的公司2,200,000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7%),于2021年10月28日10时起至2021年10月29日10时

止在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拍卖网络平台页面显示的拍卖

结果,第一次拍卖流拍。


     公司经查询拍卖网络平台获悉上述股份将在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

开拍卖,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股
 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涉及股份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拍卖人      原因
 名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称         动人

                                                            北京市   与银河金汇证
 陈
                                                            第一中   券资产管理有
 江         否           2,200,000     7.08%      0.27%
                                                            级人民   限公司合同纠
 涛
                                                              法院       纷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冻结或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江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072,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3.88%,均为首发前限售股:

      其中累计24,757,836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79.68%,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9%;

      其中累计31,072,000股处于冻结状态,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100%,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8%;

      其中累计2,200,000股处于被拍卖状态,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7.08%,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


      二、股东股份被拍卖的补充说明

      拍卖公示日期:2021年11月08日

      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12月10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

除外)。

      拍卖议价情况: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沃克森(北京)国际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2021年9月10日出具的专项资产评估报告,该报告以2021年8月

17日为评估基准日,220万股市场价值为人民币5044.76万元,本次拍卖以人民

币43,137,000元作为起拍价。

      拍卖平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三、股东作出的股份相关的限售承诺

      陈江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
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中第7.4.10条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

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

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因此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前述2,200,000股股份的主

体应当继续遵守陈江涛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

    2、陈江涛先生未在公司任职,司法拍卖若成功实施,本次股份被拍卖事项

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3、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后续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

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拍卖成功,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

项的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11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