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1-11-30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1-088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零二壹年十
一月二十九日收到贵部《关于对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9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回复,先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2020 年,你公司支付业 务占营业收入比重 分别为
91.92%、88.71%和 83.95%,逐年下降。2021 年 10 月 13 日,中国人
民银行公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
简称《通知》)。
(一)请补充说明你公司支付业务活跃商户规模及结构、收单交
易规模等主要经营指标和最近一年市场占有率情况,与同行业主要竞
争对手的差异情况和优劣势。
公司回复:
国内具有收单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主要有银联商务、拉卡拉、
通联支付、银盛支付、海科融通、瑞银信、国通星驿、嘉联支付、联
动优势、开店宝等。公司近几年的主要业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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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活跃商户(万家) 1,288 1,505 1,083 1,285
收单交易规模(万亿元) 3.85 4.33 3.25 3.65
A 股第三方收单支付相关上市公司披露的 2020 年交易规模数据
如下:
2020 年 国通星驿 嘉联支付 海科融通 拉卡拉
收单交易规模(万亿元) 2.8 1.22 1.95 4.33
其他未上市的第三方收单机构银联商务、通联支付等没有公开披
露收单规模数据,但在市场中亦占据一定的份额。
公司在经营管理、品牌影响、用户规模、运营体系、创新发展能
力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业地位与品牌优势明显。公司具备良好的品牌影响力,拥
有全品牌卡组织的收单服务资格,在全国各省、市以及主要的二级城
市均设置了分支机构,与全国各地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银行卡组
织、商户拓展服务机构、大型手机厂商以及品牌连锁商户保持良好的
业务合作关系。
2、经营团队和经营机制充满活力,创新与技术实力雄厚。公司
始终坚持技术和产品创新,公司成立至今,建立了自主混合云融合生
态,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收单产品以及针对新零售的“支付+SaaS”产
品矩阵。自 2016 年实现盈利以来,公司已经连续五年高速持续增长,
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 21%,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达 30%。
3、数字人民币的先发优势。公司最早成为首批与中国人民银行
数字货币研究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两家支付机构之一,与中国人民
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及其六大运营机构完成系统对接并开启业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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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全面参与试点城市的数字人民币推广活动,已实现从小微商户到
KA 商户、从零售支付到 B2B 支付的全产品条线支持数币受理。
公司劣势:
1、公司服务商户结构以中小微商户为主,中小微商户经营体量
相对较小,相比大商户,小微商户对手续费率更加敏感。
2、公司服务的中小微商户群体数量庞大,但小微商户可能存在
生命周期偏短的特征,小微商户本身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会偏弱。
3、相对于中大型商户,小微商户数量大、分布广,需要投入更
多的市场人员来覆盖,因此市场拓展及持续维护成本相对较高。
(二)请结合《通知》相关规定对支付市场的影响(包括但不限
于业务模式、商户拓展、成本构成等)具体分析公司相关支付业务可
能受到的影响,你公司认为《通知》所列规定“将极大地提升公司的
市场规模和份额”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未来“个人码”转向“商户码”的过程中将释放出一定的增量市
场,公司凭借在扫码支付领域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扫码交易规模和
市场份额具备商业合理性。
目前线下扫码支付市场主要划分为三类二维码:支付宝、微信等
账户机构提供的个人码(简称“个人码”);支付宝、微信等账户机
构提供的商户码(简称“AT 商户码”);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
构、第四方机构提供的聚合支付商户码(简称“聚合商户码”)。其
中,“个人码”仅支持借记卡交易,收款环节不收费,但微信支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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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现环节收取 0.1%费用;“AT 商户码”支持信用卡、借记卡,通常
收取 0.6%左右的手续费;“聚合商户码”支持信用卡、借记卡,普
遍收取 0.35%左右的手续费。
根据央行文件,“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
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
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
务”,这意味着“个人码”不能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
提供收款服务,由此,原本通过“个人码”为“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
征的个人”的市场将会释放出来,转为由“AT 商户码”、“聚合商
户码”提供服务,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
“AT 商户码”、“聚合商户码”各有优势,其中,“AT 商户码”
由支付宝、微信账户机构在线提供服务,收款资金分别划入支付宝、
微信支付的账户,不直接进入商户的银行账户,手续费率相对较高,
普遍在 0.6%左右。“聚合商户码”普遍由服务机构的地面人员现场
服务,采取合并清算、一站式对账的方式,资金在 T+1 或 D+1 日划
入商户的银行账户,手续费率相对较低。一旦“个人码”启动转换,
必定有商户转而使用“聚合商户码”。“聚合商户码”交易接入银联
或网联等清算机构,由清算机构进行交易转接和资金清算,是符合监
管规范的业务模式。在央行 259 号文出台之前,“聚合商户码”凭借
合规的业务模式、清算对账及服务优势得到商户认可,占据一定的市
场份额。
“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的支付市场体量较大。西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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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 11 月 29 日发布的名为《聚合支付和代理商或将受益》研报显示,
“根据艾瑞及易观数据,扫码支付市场年规模约 40-50 万亿元,其中
聚合支付约 15 万亿元”,聚合支付市场仅占 1/3 左右。“聚合商户
码”在手续费、便利性等方面具有优势,“个人码”用户向“聚合商
户码”的转化,将相应提升各从业机构支付规模与扫码市场份额的增
长,但转化过程可能需要一定时间。
公司作为聚合支付行业的龙头企业,打造了适应条码支付的 SaaS
化服务平台,实现卡基和码基交易的双核处理引擎,并形成了扫码
POS、受理码、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以及 API 接入等完整的扫码产
品体系,相较于竞争对手,公司产品矩阵更加丰富,可以满足不同商
户各类场景下的扫码支付受理以及数字化经营的需求。公司凭借自身
品牌、规模、网络、技术产品等方面的优势,以合作共赢的开放态度,
有效聚集商业银行、卡组织、账户侧机构等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的
营销资源,与银行、账户侧机构、第四方机构、SaaS 服务商等广泛
合作,完善小微商户生态经营,为商户引流和赋能,打透小微商户扫
码受理市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扫码交易金额 7300 亿元,同
比增长 39%,但扫码交易市场占比并不高,仍有较大增长潜力,因此
公司利用自身优势提升扫码市场份额和交易规模具备合理性,但业务
拓展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三)请结合行业政策、市场竞争、商户拓展情况等,补充说明
你公司在《通知》实施后相关支付业务进一步增长可能面临的障碍及
问题,竞争中主要的影响因素,并充分提示业务拓展风险和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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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复:
1、市场竞争的主要影响因素
(1)营销和服务能力的覆盖程度。需要建立健全覆盖三四线城
市及县域的小微商户服务体系,合规、优质提供服务。
(2)产品需要不断优化。为商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确保商户体
验更好、获得感更强。
(3)小微商户对手续费率敏感,需要结合数字人民币推广,充
分结合商业银行、清算机构等各方面的资源,为商户码商户提供合适
的手续费率。
2、可能面临的障碍及问题
(1)国内扫码聚合支付市场参与者较多,面临增量市场,公司
业务拓展获取市场份额存在不确定性。
(2)为小微商户提供服务的成本高、收益相对较低,需要创新
服务手段,提升运营效率。
(3)扫码支付市场竞争加剧,存在手续费率继续下降的风险。
(4)小微商户生命周期偏短,存在公司开拓的新商户不能收回
销售成本的风险。
3、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国内聚合支付行业参与者众多、市场
较为分散、竞争较为激烈,面对个人码受限释放出的增量市场,公司
尽管具备一定优势,但在开拓市场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不确定性,市场
竞争加剧也可能导致手续费率继续下降,小微商户生命周期偏短、单
体贡献价值有限,存在投入产出失衡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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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核实说明你公司对于互动易问题
的回复是否谨慎、客观,是否存在炒作股价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信
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回复:
11 月 26 日,早盘 A 股与第三方支付相关股票普遍出现了快速上
涨,公司股价可能受此影响,股价同步出现较大涨幅。公司不存在炒
作股价的情形,公司后续注意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
谨慎决策。
二、2019 年至 2021 年三季度,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7.93 亿元、9.01 亿元和 7.45 亿元,
同比增速分别为 36.99%、13.53%和 5.00%,增速持续放缓。请结合
你公司相关业务经营业绩、所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报
告期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及其持续性等,补充说明公司业务基
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上涨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并
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近五年来,公司收入年复合增长率 21%,净利润年复合增长
率达 30%。2020 年公司克服疫情影响,全年收入与归母净利润同比
分别实现了 13%和 15%的增长。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在去年高基数
的情况下,营收和净利润实现两位数以上持续增长。
公司近期股价表现,仅 11 月 26 日受第三方支付板块整体影响出
现了单日较大涨幅。从创业板、计算机行业以及数字人民币概念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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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上市公司的公开数据来看,公司归母净利润规模在计算机行业排
名靠前,今年以来公司营收、利润同比增速均处于行业中位数以上。
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指标表现良好,业务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近期股价上涨受到行业利好驱动,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上涨趋
势一致,与公司基本面基本匹配。
PE,TTM 2021 年前三 2021 年前三季 2021 年前三季 2020 年经
(近 1 个 季度营业收 度归母净利润 度扣非后归母 审计归母
PE,TTM
月中位 入同比增长 同比增长率 净利润同比增 净利润
值) 率(%) (%) 长率(%) (亿元)
数字货 中位数 47.76 43.85 18.89 14.32 16.25 1.26
币概念
算术平均
板块 87.10 79.96 21.08 154.62 123.80 2.09
计算机 中位数 49.87 48.05 17.41 5.16 5.88 1.07
行业 算术平均 361.03 350.19 21.93 -4.71 27.14 3.02
中位数 50.86 47.46 25.96 17.89 17.24 1.00
创业板
算术平均 85.12 80.08 37.92 88.28 56.87 2.38
拉卡拉 22.82 18.73 19.88 16.41 5.00 9.31
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终端(剔除了动态市盈率为负的样本)
三.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的
情况、未来 3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公司回复:
经核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 3 个月也无减持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因 IPO 时公开承诺,目前所持股份均处于限售阶段,未
来三个月不能出售减持。
四、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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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除上述回复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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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当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
投资理念,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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