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0773 证券简称:拉卡拉 公告编号:2022-046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润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润信保理”)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同意公司对润信保理申请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金额为 9,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 2021 年 6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同意润信保理向创兴银行有限
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公司对润信保
理申请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原担保金额为 24,000 万元人民币。本次
公司董事会同意润信保理将上述银行授信调整为向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同意公司对润信保理申请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3,6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润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343412
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5 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长堤大马路 230 号二楼后座 216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宏艳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 100%持股
(二)最近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数据 2021 年(经审计) 2022 年 1-7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9,364,607.43 33,864,729.05
利润总额 21,821,410.06 8,751,664.26
净利润 14,544,408.67 5,734,776.68
资产总额 524,422,804.60 560,485,939.12
负债总额 309,878,395.93 338,385,104.9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38,385,104.90
291,503,395.93
其中:股东借款总额 100,000,000.00
200,000,000.00
净资产 214,544,408.67 222,100,834.22
(三)润信保理无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东亚银行:
1、保证人: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广州润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4、担保本金:9,000 万元人民币
5、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自该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创兴银行:
1、保证人(乙方):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广州润信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甲方):原债权人为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此次调整后债权人
为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4、担保金额:原担保金额为 24,000 万元,此次调整后担保金额为 3,600 万元
5、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担保方式:乙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要,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润信保理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日常经营稳定。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
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有别于其
他一般对外担保,担保风险低,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也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拉卡拉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
司开展业务活动,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
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于拉卡拉为全资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度 12.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26.32%。截止 7 月 31 日,实际担保余额为 3.0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6.41%(净资产口径同上),其中 1.75 亿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65%(净资产口径同上)。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