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2019-05-14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惠城
环保”)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22号文核准。本次
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
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
始发行数量为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9元/股。
惠城环保于2019年5月13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
发行“惠城环保”A股股票1,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发行缴款环节等方面内容,并于2019
年5月15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9年5月15日(T+2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
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
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
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
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5月1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
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
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
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定价发行
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2,993,150户,有效
申购股数为87,443,683,500股,配号总数为174,887,367个,配号起始号码为
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74887367。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
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8,744.36835倍,高于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
量为25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250万股,占本次
发行总量的9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257308465%,有效申购倍数
为3,886.38593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19年5月14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
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10栋3楼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19年5月15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
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5 月 14 日